“对民办教育而言,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就像一缕春风。”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于果日前表示,规划纲要提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将为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自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在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指导下,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于果说,投身民办教育16年,自己对此有着切身的体会。江西蓝天学院创建16年来,办学规模从当初的20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5万余人,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份;办学层次从中等职业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学院。
“事非经过不知难。可以这样说,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就没有蓝天学院的今天。”他深有感触地说,但民办教育在办学经费、教师待遇、科学研究、学报交流等方面仍面临一些歧视政策,影响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属于自收自支,大部分民办学校走的是一条以学养学的道路;而公办学校享有政府补贴,学费标准远低于民办学校。”于果认为,教育是一项耗资巨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同公办教育一样,也在为社会培养人才,国家应该像对待公办教育一样,对民办教育给予适当的财政资助。
教师乃立校之基,兴教之本。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是,目前不少民办学校因没有教师编制,师资队伍存在流动性较大、稳定性较差等问题,离退休教师、兼职教师比例较高。在社会保险、教龄计算、职称评聘、师资流动等方面,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没有享受同等的待遇。于果认为,这既不利于民办学校优秀人才的聘任,也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科学研究不仅有助于师资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民办学校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于果说,但是在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项目数量上,相关部门还没有给予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同等待遇,有些科研项目甚至不受理民办高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