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设区市、县、乡镇等各级政府以及各地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将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无障碍施工条件,确保2010年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建成通车、新开工里程分别超过400公里、700公里。这是记者从3月31日召开的福建省高速公路无障碍施工现场会上获悉的。
为加快海西交通先行步伐,力争提前5年基本建成海西高速公路网,同时为配合加快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开放开发,福建省着眼于解决好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等难题,总结推广福清市建设渔平高速公路时使用的“无障碍施工法”,即在依法取得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并提交施工后立即安排施工队伍进场、科学组织施工,同时成立市主要领导挂帅的无障碍施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乡镇、村及相关部门力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跟踪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推行无障碍施工,要求锁定目标、明确时限。比如,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施工用地图提交后3个月内应完成除房屋、杆(管)线拆迁以外的征地工作并交付施工;半年内应完成全部征地和拆迁工作并交付施工;在施工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个月内,应完成施工临时用地租用、施工用电建设。
为切实做到无障碍施工,今后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福建省各设区市区和沿线各县(市、区)都将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征迁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协调解决征迁中的重大问题,沿线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阻挠施工、强买强卖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