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望城县乌山镇强力推进食品安全镇建设,强化职能,创新举措,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管理,为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筑了一道安全屏障。
一、重视民生,成立专管机构。乌山镇高度重视农民餐桌食品安全,成立了镇农村集体聚餐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分管干部为小组成员,并设立村组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按照管理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培训,农村厨师体检,法规宣传,健康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分析与发布等工作。乡村医生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的现场指导与应急救护。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有关培训、宣传、教育等经费。各部门协调联动,履行监管职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提前介入,严格申报制度。充分发挥村组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作用,及时申报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必须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申报,申报备案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申报率达到85%,2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率达到100%。
三、加强引导,规范厨业管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引导集体聚餐举办者控制规模,引导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规范采购渠道。二是定期组织乡村厨师参加食品卫生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督促乡村厨师从业人员和临时从事乡村厨师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卫生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集体聚餐加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承担聚餐加工工作。三是规范流动厨房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加工设备、卫生设施、食品储存、原料采购渠道、加工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管,禁止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流动厨房从业,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严格行业准入,培育标准化农村集体聚餐加工企业。
四、预警监管,防范事故发生。建立农村聚餐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加强聚餐现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完善农村集体聚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要求相关传染病流行时,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邻近地区有相关传染病流行时,劝导或限制举办群体性聚餐;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不良时,劝导或限制举办集体聚餐;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二是规定5桌以下由乡村医生、信息员监管,20桌以下由镇食品安全专干组织监管,20桌以上报县卫生监督所现场指导。三是当农村聚餐引发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时,要求农村厨师及聚餐活动举办者必须及时向镇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各相关部门联动介入,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保护现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现场采样调查、环境清理消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