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密市质监局创新食品安全工作方法,坚持以考核为抓手,通过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参与各种质量安全活动,着力提高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情况的考核,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增强质量安全法律知识能力。在2010年1季度组织开展的“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法律知识轮训中,先后举办培训班2期,通过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情况的统计、考核和通报,大大促进了各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参与度,全市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率达到100%,为近年来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率最高的一次。
二是加强观摩情况的考核,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增强经验交流、深化理念能力。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米面制品和肉制品2项专项整治,在动员、培训、自查、核查、评价的基础上,都安排了观摩“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先进单位”活动,通过加强观摩考核,大大提高了食品企业负责人的参与度,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观摩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检查情况的考核,促进食品企业负责人增强洞悉规律、深入实践能力。该局实施了食品企业负责人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交叉检查活动,即每月一次安排由5个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到另外的食品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以此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质监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实践,推动食品企业负责人深入把握质量安全规律、内涵,利于引领企业整体进步。由于加强考核,在已开展的1次交叉检查中,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检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