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梅河大米产业健康发展,2006年地理标志产品梅河大米获得保护。为此梅河口市成立了“梅河大米”保护领导小组,出台了《地理标志产品梅河大米管理办法》,对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致力于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使梅河大米的品质得到有利保障。
一是水稻产地可证明性。梅河口市现辖行政区域于2003~2009年,通过省及国家“绿优水稻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保护区域内基本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种植模式,所产水稻90%以上实现订单种植,加工企业所用水稻可溯源到种植农户。二是工艺设备先进性。梅河口市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自然条件,历来为吉林省优质大米主产区,大米加工工艺具有传统优势。为保持这一传统优势,梅河大米加工企业从日本、韩国引进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碾米机、抛光机、色选机等成套设备,部分企业实现大米加工全程电脑自动化控制,为梅河大米的优质、安全提供了保障。三是包装、标识清晰明确性。
梅河口市现有大米加工企业50余户,地产水稻不能满足其加工能力,无法回避部分加工企业从外地购置水稻加工大米的现实。为此梅河口市建立了梅河大米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完善了梅河大米加工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严格区分梅河大米与非梅河大米的不同标注方式,力保梅河大米标识、标注清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