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药品监管年度工作安排,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大输液药品质量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时间从2010年7月1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检查对象为辖区内大输液和小针剂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全市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主要检查范围,并有针对性地检查街道卫生院、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大输液、用量较大的粉针剂等药品的进货渠道、质量验收及储存、养护条件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可见异物的检查;加大对不良反应报告集中的大输液及粉针剂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
专项检查按照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打击蓄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