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方案》(工信部联消费[2008]259号)下发后,江西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江西省乳制品生产企业整顿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从源头抓好企业生产
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对逾期未换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乳制品企业进行清理。目前,江西省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乳制品生产企业14家,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时在产的乳制品生产企业有10家,现正常生产的企业为9家,这些企业均取得了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在有效期内。
2、加强标准化、计量和检测设备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鹿”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大部分乳制品生产企业都购置了用于三聚氰胺指标检测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没有购置的企业委托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三聚氰胺指标检验。目前,江西省乳制品生产企业拥有检测设备总数215台,其中三聚氰胺检测设备数17台,这些检测设备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计量检定和校准,设备完好并运行正常,能够完全满足生产要求。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自2008年9月18日开始,江西省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驻厂监管。一是对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新生产的乳制品实施应急期间驻厂监管员签字放行制度。二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检测制度和检测方法。重点监督企业把好原料奶和其他辅料进厂验货关、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关和乳制品出厂检验关,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完善“三帐一单”签字制度。三是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三聚氰胺检验能力。四是帮助问题产品生产企业查找问题原因,加快企业整改进度,使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恢复生产。五是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对问题产品的召回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对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对合格产品加贴标识。
截止目前,江西省乳制品生产企业完成原料奶检验930个批次,成品检验2460批次,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乳制品抽查了2457批次,均符合国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