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2008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统筹城乡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综合改革实验区。山东省莱芜市在全省率先健全三级城乡监管网络、完善四级联动机制,实现了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的无缝隙监管。
工作中,莱芜市突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的整治,将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莱芜市所有乡镇都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确定了专职的监管助理员,形成市、区、乡三级监管体制。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加强了对乡镇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大大提高了监管员的监管水平。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了监管片区,从各行政村两委成员中确定了部分监管员,明确了各区域的监管责任人。钢城区各乡镇监管所助理员和村信息员的工作津贴都统一纳入了乡级财政,监管人员积极性大大提高。
山东省莱芜市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近500件,其中有近半数是乡镇监管助理员和村信息员积极配合的结果。在莱芜,流动在乡村集市食品店、药店的监督员们成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一道坚实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