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省将评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100名,管理期限4年,期限内每人每月可获得1000元的省政府津贴。
省“乡村之星”将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库,每年组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积极支持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干部人选、劳动模范人选等。
评选“乡村之星”是我省继选拔泰山学者、首席技师、创新团队之后,推出的又一项人才工作重大举措。“乡村之星”重点从农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中选拔产生,选拔范围是,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生产型(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和捕捞能手)、经营型(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技术服务型(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的各类人员)、社会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公益事业服务人员以及农村教师、医生、文体艺术等各类人员)和技能带动型(各类能工巧匠、科技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