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就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的新路子,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消除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障碍。发挥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效应,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在落实国家和省现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富余劳动纳入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范围,鼓励和支持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利用新一轮农村土地流转集约使用,从资金上扶持农村劳动者发展种植养殖业,发挥能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和作用。
职业介绍就业——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积极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对职业中介机构推荐农村富余劳动力成功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富余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提供一定数量就业岗位并组织用人单位举办免费专场招聘会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奖励。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行为,严厉查处打击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压证件、收取押金、胁迫欺诈劳动者等违法中介活动,真正发挥职业介绍扩大就业的积极作用。
培训促进就业——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程度,对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至关重要,必须根据农村劳动者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切实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提升进城务工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要着重抓好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变目前我市“就业服务无场地,技能培训无基地,自主创业无资金”的窘迫现状,要把市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在近期重点完善海口市农民技术学校,扩大培训规模,发挥其面向农民并以高效农业实业技术培训为主的功能作用。美兰、琼山、秀英区应设立区一级的培训基地,就近就地组织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同时,应整合培训资源,调动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扩大培训工种项目,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适应市场用工需要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二是要提高培训的实效性。要根据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劳务输出用工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工种培训计划,实行“定向培训”、“订单培训”,为各项目单位提供合格的熟练工人,使我市农村劳动者从劳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和从数量到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大创业培训的力度。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开展SYB创业培训,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八位一体”的帮扶机制,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引导农村劳动者实现从过去的单纯就业“找饭碗”到创业“造饭碗”的转变,从过去单纯的“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用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以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信息畅通就业——加快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目标,今年要完成我市人才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项目,使市、区、街道信息系统变单机操作为联网运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动态管理,全程记录劳动者的就业历程,存储劳动者的就业、参保、失业、求职、培训、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创业等相关状况信息,实现就业再就业及相关管理服务的信息联网与共享,为开展各项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使广大农村劳动者能从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及时获得用工信息。开展网络招聘活动,方便广大求职人员,全面提高就业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促进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资金带动就业——资金保障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市区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付结构,将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用于劳动力市场、培训基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输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以及扶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等项目经费支出,发挥就业资金效应和作用,切实保证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维权保障就业——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过程中,常遇到劳动合同签约率低,不参保缴费、超时办班、劳动负荷重、劳动条件差待遇低、克扣和拖欠工资等诸多被侵权问题,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通过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等纠正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继续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杜绝或减少欠薪现象,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劳动力这一城市建设的生力军获得更好的就业环境和实现稳定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