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光:各位来宾、各位记者、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我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省交通厅厅长、省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志慧同志,省物价局局长、省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乔余堂同志。首先,请省物价局局长、省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乔余堂同志宣读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
乔余堂:各位记者朋友,受省实施燃油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在这里就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向大家通报一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启动第二批省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函》(公交路明电[2009]0411)的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4月30日24时起,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含二级公路桥梁、隧道)。取消收费的站点名单附后。(共103个)全省现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含一级公路桥梁、隧道)和经营性二级公路继续保留收费。
二、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设施自终止收费之日起15日内撤除。
三、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后,武汉市政府利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代收城市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的相关事宜,由武汉市政府报省政府另行确定。
四、对公布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不得再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全省不再审批新的二级公路收费。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引导、人员安置、安全稳定、资产管理、债务锁定及清偿等工作,保障公路畅通,并认真研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问题,确保我省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李宏光:谢谢乔局长,下面请省交通厅厅长、省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志慧同志通报我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有关情况。
林志慧: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启动第二批省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函》,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4月30日24时取消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在这里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一、正确认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的意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政策的实施,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公路技术等级,完善了公路路网的结构,极大地促进了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1988年国家正式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我省1988年公路通车总里程为47204公里,其中一、二级公路为1011公里。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以后,到2008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88366公里,较1988年翻了两番,其中一、二级公路17603公里,是1988年的17倍,高速公路从无到有,达到2719公里,占全国第8位。可以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对于湖北公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快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新时期我国收费公路政策的一次重大的调整和完善,这项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政策,有利于构建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的提供普遍服务的公路网络,有利于降低道路运输成本和社会负担,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一次性取消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湖北中部崛起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民生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时间和范围。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今年2月下旬,国家确定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等5省作为第一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试点省份,一次性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社会反映良好。4月下旬,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定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7个省作为第二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份。省人民政府已经印发了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1)从2009年4月30日24时起,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含二级公路桥梁、隧道)。取消收费站点共103个,详细名单见政府通知。全省现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含一级公路桥梁、隧道)和经营性二级公路继续保留收费。(2)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设施自终止收费之日起15日内撤除。(3)对公布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不得再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全省不再审批新的二级公路收费。
三、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主要措施。我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委、省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实施燃油税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各市州,县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省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总体工作方案和人员安置、转岗培训、资产清理、设施撤出、债务审计以及偿还等多个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为顺利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奠定了基础。(2)统一行动、统一撤站。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103个收费站,定于2009年4月30日24时统一停止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业队伍撤除公路设施,及时恢复路面,保障安全畅通。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3)严格政策、妥善安置。人员安置工作将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转岗不下岗”和“待安置期间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确保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力,多渠道、多领域妥善安置改革涉及人员。(4)锁定债务,逐年偿还。自4月份开始,省审计厅已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组组织了17个审计组对各市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进行审计,在出具审计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报送国家有关部委。债务锁定以后,由债务主体单位与相关银行签订债务偿还协议,逐年偿还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5)舆论引导,维护稳定。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工作,即时掌握社会动态,针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们衷心希望各新闻媒体和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予以支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与宣传,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再次感谢新闻界朋友们的支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