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下午,中国广告协会召开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公开点评发布会,并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通报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广告的监测情况。出席本次发布会的领导有,广告司李亚莉副司长、广告司监督处江雁明处长、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李国庆、副秘书长杨洪丰、秘书长助理李方午。
李国庆秘书长首先向媒体介绍了自2008年7月以来中国广告协会所开展的各项行业自律工作的总体情况,指出从历次自律劝诫和公开点评的效果看,作用是明显的,自律是一种很好的净化广告市场的方式,是行政监管的帮手。对于行业内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李秘书长表示中国广告协会将会更紧密地配合广告监管部门,更积极地发挥自身作用,努力营造广告市场环境的良好氛围。
江雁明处长对2009年第一季度全国广告监测情况作了通报。本次监测抽查的内容重点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媒体重点是:各电视台卫视频道及大连、青岛、宁波电视台,以及各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的晚报。监测结果显示,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后,电视台卫视频道中利用医疗、健康资讯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现象明显减少,但个别电视台的一些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的专题片广告违法情况还很严重。第一季度晚报广告发布情况总体上有所好转,版面大、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广告数量减少,但晚报广告中药品、医疗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所占比例仍然居高不下,违法表现主要是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广告,一些药品、医疗广告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内容发布以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本次中广协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进行的公开点评是自去年七月以来的第三次点评,主要是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对违法率较高、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一些产品和服务广告进行剖析。
发布会中,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杨洪丰对以下三个违法严重的广告进行了点评(附详细列表):
(一)继春堂医药保健品厂生产的圣首牌荞芪胶囊保健食品电视广告。该广告谎称药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和治疗糖尿病的作用,使用患者名义证明效果,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海外制药生产的肝宁片药品广告。该广告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广告中隐含保证治愈、使用患者名义做证明等内容,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三)南昌东大肛肠专科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宣传相关诊疗技术方式,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从中广协监测的情况来看,不少报纸刊载的药品广告无广告批准文号,部分仅标注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医疗广告大部分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超范围、夸大性宣传仍是主要问题。(胡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