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在《北京交通发展纲要(2004年—2020年)》提出的中长期交通发展战略基础上,结合北京奥运会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2009年至2015年交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理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强化管理,实现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着力推进“公交城市”建设;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交通设施承载能力和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构建以“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为特征的新北京交通体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人文交通”,突出“以人为本”。交通发展以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公平、和谐的交通服务为根本出发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建立与现代交通相适应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交通文明建设,提高现代交通意识,为城市正常运转和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建设“科技交通”,突出“技术创新”。充分发挥首都人才和科技优势,加快构建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推进信息化、智能化、产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系统科技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管理方式,实现内涵发展、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服务延伸。
(三)建设“绿色交通”,突出“节能减排”。引导交通参与者转变出行方式和消费观念,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鼓励生产和使用低能耗低排放汽车。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综合交通运输系统。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不断增长和变化的交通需求,以“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为特征的新北京交通体系,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一)公共交通吸引力明显增强。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45%。其中,高峰时段通勤出行中,公共交通分担比例达50%以上。轨道交通承担公共交通总客运量力争达50%左右。
(二)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形成规模。与铁路、水路、航空运输接驳的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初步形成,中心城内物流配送系统承担城市正常运行货运量的70%左右。
(三)交通出行效率不断提升。形成“1—1—2”小时交通圈,即中心城内通勤出行时间平均不超过1小时,最远新城到中心城(五环路)出行时间平均不超过1小时,本市到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城市出行时间平均不超过2小时。中心城交通拥堵指数控制在6左右。
(四)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提高,全市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以下。
(五)交通节能减排效果显著。通过经济技术手段降低机动车能源消耗。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2008年水平。
三、行动计划
(一)着力推进“公交城市”建设。全方位深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措施,以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最大限度减少路网交通负荷为目标,推进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步行和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的绿色出行系统建设,实现交通与城市和谐发展。
1.轨道交通网络化特色服务工程。确立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客运系统中的骨干地位,发挥其引导与支撑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的作用。要按照“安全、质量、功能、成本和效率”相统一原则,加快轨道交通新线建设,扩大规模,增加中心城线网密度。2010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300公里,2012年达420公里,2015年达561公里,形成“三环、四横、五纵、八放射”的网络体系,五环路内线网密度达0.51公里/平方公里,平均步行1000米即可到达轨道交通站点。
按照安全、高效、服务相统一和骨干线网集中运营的原则,运营主体提前介入轨道交通新线建设,依托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实现运营主体间协调运营和统一指挥。新投入运营的骨干线路开通时最小发车间隔3至4分钟。更新老旧车辆,缩短发车间隔,提高运输能力,骨干线路高峰时段最小发车间隔2分钟。全市轨道交通日均客运量达1000万人次以上,运营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地面公交网络化特色服务工程。充分发挥地面公交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覆盖中心城、新城、乡镇的公共(电)汽车服务网络。调整优化中心城及重点新城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站点衔接,完善线网功能结构,适度增加支线网密度。重点建设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在主要客流走廊上继续增辟公交专用道,总里程达450公里以上,并连续成网。中心城90%乘客步行到最近车站距离不超过500米,高峰时段主要干线候车时间3至5分钟,高峰时段平均满载率控制在70%左右,地面公交日均客运量达1500万人次以上。
依托旅游集散中心、主要客流走廊和旅游景区,调整规范旅游客运线路。加快农村公交场站建设,逐步落实农村公交布点,提高“村村通公交”有效通达里程,促进郊区客运网络与城区公交网络有机衔接。
3.交通出行便捷换乘特色服务工程。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多种方式换乘设施同步规划、建设、运行,方便乘客。建成13个综合客运枢纽,优化公交场站布局,建设改造50个以上换乘中心站,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
4.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特色服务工程。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网络,加强路权管理。在客流集中地区增设自行车停车场,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枢纽,设置1000个左右自行车租赁点,形成5万辆以上租赁规模。在中关村西区等重点地区、重点大街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交通示范街区。
5.交通出行无障碍特色服务工程。推进无障碍交通设施与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中心城无障碍交通出行网络。新改建道路随路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道路逐步实施无障碍改造。继续推进公交和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及车辆等无障碍建设改造,严厉处罚侵占、损害无障碍设施行为。
6.城市货运物流配送特色服务工程。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实现传统道路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变。组建5万辆规模的“绿色车队”,重点建设邻近六环路的10个货运场站,带动城乡物流配送业发展。
(二)着力推进路网承载能力提高。以提高路网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为中心,以改造道路微循环系统为重点,建成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设施网络,使道路交通设施总体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7.城市干线路网建设工程。坚持规模扩充与结构改善并重原则,加快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建设。建成280公里城市快速路网,形成“环线+放射线”的快速路系统。进一步改善中关村等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丽泽等三个新兴金融功能区、朝阳金盏等四大金融后台服务区的路网系统。加快构建边缘集团以及通州、顺义、亦庄等11个新城内部道路系统,完善新城对外联络通道。
8.道路微循环系统建设工程。每年实施一批道路微循环工程项目和交通设施改造项目,重点改造中心城和城乡结合部的主要拥堵节点,打通一批断头路,改善街坊路及居住区内道路系统,提高路网的集散能力和交通可达性。
9.公路网络建设工程。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加快以高速公路和国道、市道为骨干,功能和结构完善的市域及区域公路网建设。建成1100公里高速公路网,重点建设京台、京包、京昆等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市域内高速公路,推进重点镇与高速公路的联络线建设。基本建成规划的市域公路网。加大国道及市道提级改造力度,基本达到二级公路以上标准。完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县乡公路网络,重点建设新城之间及新城与乡镇之间的联络通道,新改建县、乡(村)公路1300公里。建成以服务旅游为重点的山区交通联络线。加强京津冀区域交通合作,推进环北京干线公路建设。
10.铁路民航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做好铁路、民航枢纽场站与城市交通有机衔接、协同运转。完善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和北京北站的交通集散配套工程。随京沪、京广等高速铁路,京张、京沈、京唐等铁路客运专线和新北京东站以及首都第二机场的建设,同步规划建设配套道路工程,做好公共交通设施配套衔接。
(三)着力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加快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高管理、运输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11.交通信息采集资源整合工程。建设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数据中心。重点建立交通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建设交通地理信息系统(GIS—T),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数据采集与检测系统,交通基础数据库系统等。
12.智能化交通运行管理决策支持工程。建设综合交通指挥中心及面向路网运行、运输监管和公交安保的三个分中心。建成交通运行智能化分析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路网运行管理和综合交通枢纽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网络化调度指挥系统、道路货运管理与城市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机动车检测与维修服务系统、停车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诚信管理系统和营运车辆安全监管系统,完善行业运行调度及安全保卫图像信息系统。
13.智能化交通管理工程。完善公安交通管理数据中心和指挥调度、业务应用、信息服务等平台,建设区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快速路交通控制系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实时交通信息服务与诱导系统、智能化交通应急指挥系统、科学交通组织优化与仿真系统、交通数据综合分析与预报系统、交通管理综合通信网络系统。
14.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动态、静态相结合的交互式信息服务平台。重点建设新型公共交通乘客信息服务系统、动态路径诱导系统、动态停车诱导系统、驻车换乘信息诱导系统和汽车租赁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媒体和手机、情报板、车载导航等信息终端,为公众提供实时、便捷、人性化的信息服务。
(四)着力推进交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建设一批交通重点科研基地,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难题,加快科研成果在交通领域的产业化,打造一批自主创新的关联品牌产业。
15.交通技术创新工程。通过创新实现交通基础设施低造价、高性能和交通运载工具低能耗、高效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科研设计基地,创新桥梁抗震、结构快速检测、修复及加固技术,道路建设中节省土地技术,路面养护快速修复技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技术,轨道工程减震降噪技术和穿越既有轨道线路技术,推进在交通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设计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建设城市交通仿真与工程设计基地,开发应用交通仿真模型,优化路网功能结构、公交线网布局,加快研究缩短轨道交通发车间隔关键技术,开发应用轨道交通车站换乘通道客流监测技术,优化换乘设计。
16.交通节能减排工程。大力促进节能环保材料和再生资源利用,推广矿山废弃物、废旧轮胎胶粉沥青和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推广温拌沥青、蓄能自发光涂料和透水步道砖等新材料的应用。扩大轨道交通新型节能通风、空调和再生制动能量利用等技术应用。扩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使用规模。推广应用纯电动和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规模达到5000辆,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17.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化工程。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产业基地,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B型车的产业化,并在轨道交通房山线等线路上应用。推动自主创新的中低速磁悬浮列车的应用。建设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基地,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并在轨道交通亦庄线应用。推进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AFC)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国产化。大力推动信号系统核心技术的产业化和标准化,并形成产业链。
18.动态交通信息服务产业化工程。建设动态交通信息服务产业化基地,制定信息发布技术与服务质量规范,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态导航核心技术设备成果转化,终端应用数量达100万台以上,形成产业链。
(五)着力推进交通精细化管理。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体制机制创新为载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注重管理的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提高交通系统安全、有序、顺畅运行水平。
19.交通组织优化工程。科学设置区域交通单行线系统。研究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的高承载率车道和放射线的潮汐车道设置。优化调整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出入口,渠化改造道路交叉路口,改善路网功能。
20.交通标识系统规范化工程。优化复杂交通点段标识的设置,增设预告类和确认类指路标识,增设地面标识,规范交通枢纽、场站的标识设置,完善和提升交通标识系统功能。
21.静态交通规范化工程。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停车管理力度,规范停车行为。实施差别化停车泊位供给和分区域、分时段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修订居住区及各类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综合治理停车秩序,规范重点大街停车位施划和车辆停放。
22.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程。调整优化信号灯配时,完善设施抢修模式。改进勤务指挥模式,突出重点环节管控。严整交通秩序,集中力量治理和疏导交通堵点、乱点、黑点,减少因乱致堵。严格执法,维护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
23.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逐步完善现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交通安全设施与新改建道路交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重点加强乡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设高效交通应急指挥处理系统。坚持轨道交通安检和公交安全巡查制度,确保运营安全。加强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实施铁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工程。
(六)着力推进交通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交通参与者现代交通意识,营造“改善交通我参与,交通顺畅我快乐”的社会氛围,完善文明出行、文明服务、文明管理长效机制。
24.交通文明宣传工程。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地铁、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文明水平。
25.绿色出行倡导工程。通过开展“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倡导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和低排放、低能耗汽车。
四、保障措施
(一)规划与用地保障。坚持土地利用与交通协调发展,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优化新城交通发展模式,调整公共交通走廊沿线土地开发强度,做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有效衔接。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储备与批次供应制度,优先保障公交大型驻车场用地。
(二)资金与政策保障。保持交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研究制定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中心城公共停车楼(库)建设项目纳入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的支持政策;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研究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向新城、南城、西南部地区、重点功能区和道路微循环倾斜的政策;加大政府用于公共交通服务的支出;建立交通科技投融资平台,加大政府科技资金对交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交通管理设施、交通科技系统运行维护资金投入与建设规模同步增长。研究制定交通需求管理长效措施和与能耗、排放相关的小汽车使用政策。
(三)体制与机制保障。改革完善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郊区客运管理、停车管理等体制机制。建立与公共交通公益性定位相适应的企业运营成本与绩效考核机制,完善交通影响评价监管与后评估机制。
(四)法制与标准保障。制定和修订公共交通、道路运输、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和修订交通行业质量标准体系、大型开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标准、综合交通枢纽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道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建立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标准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工作小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研究和统筹推动行动计划的落实,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建立与现代交通相适应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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