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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周六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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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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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满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自2009年1月开始,在每周六(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放假日期间除外)办公时间内,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提示各位婚姻当事人,为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方便快捷地办理结婚登记,建议登录北京民政信息网或北京市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网,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同时,各婚姻当事人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当日直接现场办理。 国内居民办理结婚登记,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注: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必须一致;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曾有婚史的须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婚”或“丧偶”)、三张大二寸(5cm×3.8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或其他业务所需证件材料,请拨打96156(24小时人工服务)和各区县婚姻登记处电话(通过114查询)进行咨询,或登录北京市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网进行查询。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材料,请当事人拨打96156(24小时人工服务)或电话62035724(办公时间对外服务)进行咨询,到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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