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朝阳区区域内相关土地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耕地红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9号)要求和北京市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工作方案,结合朝阳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一)保障用地,确保扩内需保增长调控政策落实
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掌握用地实际情况。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保障扩内需项目依法依规落地,确保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大政府土地储备投资开发力度,拓展储备开发融资渠道,积极拉动社会投资。建立监管机制,规范收购储备贷款,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二)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
密切跟踪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对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及时掌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总结经验,了解各地区实施土地调控政策遇到的问题,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宣传推广各地区、各部门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典型经验。
(三)严防反弹,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强化对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行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实行逢征必转、逢转必保,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生活和社会保障。建立征地补偿费监管制度,坚决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逐步规范国土、监察、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的长效机制。及时对卫片、信访反映的乡域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通报。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严格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进行追责。
二、工作安排和步骤
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我区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自2009年3月31日至11月30日分阶段逐步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
(一)启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31日至4月20日)
成立区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组织召开会议,部署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统一思想,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区长程连元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李建海担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监察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环保局、区绿化局、区民防局、朝阳消防支队、朝阳交通支队。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二)调研宣传阶段(2009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对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9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京政发〔2007〕14号)文件,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保障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京国土办〔2008〕638号)、《关于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办〔2009〕124号)和《关于建立加快重大项目用地审批责任制等有关制度的通知》(京国土办〔2009〕125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摸清全区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全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的审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加强正面引导。
(三)重点督察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并曝光。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系统评价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问题、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已有政策或出台新的政策。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领会北京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以构建保障和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新机制为主线,实施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并举。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扩大内需用地保障与监管工作。要通过制度创新,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全力支持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使保增长措施落实得更实、更快、更有力;要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操作,严格“红线”管理,使扩内需项目更稳、更实、更有序。
(二)突出重点,加强沟通,统筹协调
要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及时有效保障用地需求,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节约用地制度。要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与耕地保护、规划修编、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应用。要切实掌握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审批、供应等情况,跟踪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情况,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大力宣传服务扩大内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意义,营造严格规范管理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深入调研,全面评估,科学决策
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反映扩内需保增长的实施情况和问题,为深化改革,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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