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引领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生力军作用,朝阳区科委2009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现面向区内企事业单位征集高层次科技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爱岗敬业、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技术水平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
3、具有一项以上自有知识产权(发明人、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专著作者、软件著作权人等),运用专业知识在本领域内取得较好的创新性成果;
4、在本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未入选过“2008年朝阳区企业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朝阳区创新型科技人才申报表》(见附件),并报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2、经申报人单位研究同意,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加盖公章报朝阳区科委(知识产权局)(每单位限推荐1人);
3、区科委审核确认后,纳入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三、培养方式
1、通过刊物、邮件等,定期提供最新科技动态和有关政策信息,提高创新型人才的创新视野和政策把握能力;
2、通过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为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交流思想、传递信息、互相学习、彼此启发的交流平台,提升其创新能力,促进其事业发展;
3、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展科研活动,在申报各级科研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或推荐。同时,推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4、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积极申报专利。鼓励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