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体现出公司以及控股集团对于公司持续成长的信心,由于早于市场预期,公司后续资产整合有望提速。 青岛海尔 (600690:16.14,-0.52,↓-3.12%)9月15日公告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草案修订稿》与5月13日《草案》相比,行权价格、股数、分配和行权业绩条件等基本要素没有变化。 中金公司分析师郭海燕表示,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获批时间早于市场预期,其后续资产整合有望提速。他判断可能性较大的方案为:首先增持H股股份、实现控股,然后购买或置换H股资产,将洗衣机和热水器资产整合入A股。由于股权激励方案提出至股东大会批准后的30个交易日内,公司不能进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所以进度提前有利于后续资产整合方面工作的开展。 国信证券分析师王念春也指出,股权激励中的业绩约束条件体现公司以及控股集团对于公司持续成长的信心,激发管理层对业绩改善动力增强。公司近年来利润收入和表现成长性明显低于同行的格力电器和美的电器,在如此情形下,加之公司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激励体系的改变优化,公司比过去任何时候更有动力来进行白电相关资产的整合,已达到内部合理利用最大化,公司经营改善、市值增长的目的。 据悉,股权激励费用占净利润比例较低,对业绩增长影响不大。郭海燕表示,股权激励费用取决于9月30日后授权日的股价,按比例粗略估算了不同授权日股价的期权费用,占净利润比例2%-5%不等,比例偏低,对公司业绩增长影响不大。 据了解,《草案修订稿》与《草案》在核心内容上没有改变,仍旧是以下几点:首期拟授予股票期权1,771万股,是目前总股本的1.323%;首期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共49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行权价格为10.88元;行权期为自股权激励授权日起五年,按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10%、20%、30%、40%分四期行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为前一年度的加权平均ROE(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前一年度净利润较08年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 《草案修订稿》较《草案》增加的内容包括:对公司选择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为行权指标的理由解释;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海尔集团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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