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香港联交所H股股份编号:2600;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预托证券买卖代号:ACH)今日宣布,有意在香港按每股港币5.658元发售549.976百万股H股。发售股份占本公司配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约5.24%及配售后已发行股本总数约4.98%。配售预期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或之前结束。待配售完成后,新发行H股股份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 本公司预期可于配售中获得之所得款项净额约港币3,068百万元(395百万美元),其中相等于约人民币20亿元将用于支付其山西厂之氧化铝扩展项目,使其氧化铝生产量由120万吨增加至二零零五年之200万吨。本公司有意将余下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10亿元用作支付任何可能收购之国内原铝项目。 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六日,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H股股份于香港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发表有关此项建议交易之公布。H股股份预期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七日于香港联交所恢复买卖。本公司未拟就此项交易寻求暂停其美国预托证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之买卖。 配售将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条例S向美国境外之非美国人士进行。紧随配售结束后四十日内,美国托存计划将不会接纳存放本公司之H股股份。 本新闻稿并不构成一项出售建议或一项购买任何证券之要约建议,且不得在任何属违法的司法权区内用作一项建议、要约或出售。 预测性陈述 本公布中所包含的某些陈述可能被视为《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案)第21条E款所规定的「预测性的陈述」。这些预测性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与预测性陈述中所暗示的将来的表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重大的出入。关于上述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详细资料,请参见本公司报送美国证券和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文件。本公布所载的预测性陈述代表本公司截至本公布日期止的立场。尽管本公司预期日后事件及发展可能导致本公司的立场有所改变,但本公司明确卸弃对这些预测性陈述作出更新的任何责任(适用法律规定的除外)。本公布日期后的任何日期起,不应依据这些预测性陈述作为代表本公司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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