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英雄爱美也未尝不可,错的是这种爱法。
为了能长期与美人厮守,应该做到爱情事业两不误,如此方能保证细水长流,两情长久。如若唐明皇能抽一点时间,打理好江山,岂不是能与杨妹妹坐着摇椅慢慢变老?要不就向嘉靖学习一点皇帝专业技术,一边享受美女,一边控制敲打臣子,把权力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效果也是很不错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连孔夫子都承认男欢女爱天经地义无可厚非(食色,性也)。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欣赏美人(尤其是国色天香的美女),追求美女,本身无可厚非,不必大惊小怪。有歌词曰:爱江山更爱美人。
一般平凡平庸之男子,条件如不具备,美女情结尚能隐忍不发;东风一来,则往往陷于情色泥潭而无法自拔。洪秀全似乎拥有比正常男人更强的生理欲望。
太平天国一位传奇式人物洪大全(后面再说),曾经招供说洪秀全好色。而且,随着太平天国实力的增强,他的欲望也在不断升级。
一心只在女人身上的男人,成天扎在女人堆里的男人,永远成不了大气候。一个大男人,退化成一个性具,还能干什么大事?
当然,如若无心于宏图伟业,或意在搜求娇妇淫娃,或志在觅取佳偶良配,于短暂人生而言,不爱江山爱美人,也未为不可。如此,红颜祸水之说也就无从谈起。
正在兴头上的洪秀全,管不了这么多,还是及时行乐重要。君不闻,古诗有云: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抓紧时间,及时行乐,这就是洪秀全享受生活的法则。
清胞,美人嘛,我要!国家大事么,暂时拜托你了!
洪秀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一潜规则的忠实执行者,他在贪婪地享受如云美女的同时,却残忍地剥夺了太平军广大将士正常的生理需求和权利。
如《天条书》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太平天国刑律依此规定,男女别营,授受不亲,夫妻之间私自约会,按律处斩。太平天国冬官正丞相陈宗扬就因与妻子私下同居,二人都被斩首。
这个条例有点问题。奸邪淫乱这个问题,看怎么看,如果是反对强奸,这是值得肯定的,一来保护了妇女权益,二来也保护了老百姓,如果是夫妻同居,算哪门子奸邪淫乱?照此说来,你洪秀全岂不是第一个该削脑袋?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说过,人有五大需要: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生理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也是激发追求后续更高层次需求的动力。食与色,是生理需要的中心。处于性饥渴当中的太平军将士,牢骚满腹,敢冒杀头风险暗行其事的,大有人在。就连后来执掌女营的蒙得恩(迎主之战领队)也开始冒险行事。洪秀全和杨秀清他们动辄几十个王妃,让广大太平军将士看得眼红心热,好不馋人,却又无可奈何。洪教主自知此事做得太不人道,后废之。
洪秀全他们在称呼上也备享尊荣。《定营规条十要》第八条:学习为官称呼问答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