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对房地产实行严格控制:获得土地的外商,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在限期内建造住房或货栈,否则就是违约,中国地方政府可以会同领事进行查核,收回转租;如外商将自己租用的土地转租的,必须平价转让,不得加价谋利;每家外商公司的租地规模,不得超过10亩……
此时的外商,大多是外贸商人,中国市场并不稳定,起伏巨大,他们的生意也不稳定,分分合合,租界内的“租户”变动频繁。在上海租界建立的头10年间,这里只是一个安静的涉外居民小区,只有外滩附近的少数几个商业地块可当做房地产来操作。
这种牧歌般悠闲的租界“计划经济”,维持到了1853年。这一年,太平天国横扫南中国,“小刀会”乘机在上海暴动,局势大乱,大量华人涌进租界避难,这使租界人口迅速上升。从1853年初到1954年7月,租界内人口从500人上升到2万多,猛增40倍。而在之后的1860-1862年间,租界的总人口攀升到了惊人的50万。
汹涌的难民潮,给租界带来的不是“人道援救”危机,而是巨大的商机。难民中的富裕人士,给租界带来了巨额的资金,在租界内消费和投资;难民中的贫穷者,虽然没有带来资金,却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而无论贫富,难民们进入租界后,住房是其必须首先面对的刚性需求。巨额资金、廉价劳动力加上刚性的住房需求,这成为上海房地产第一次高潮的动力。精明的外商们立即抓住了这一机会,开始大量建造住房,出租给华人,高档房屋由富人们居住,简陋的板房则由贫民们廉租,资料表明,1860年代的上海房地产市场,仅仅租赁就可获得高达30%-40%的利润。
在人潮的冲击下,租界当局的“华洋分居”政策根本无法维持,“华洋杂居”成为主流。出于“维稳”的惯性思维,租界当局起初还试图坚守“华洋分居”原则,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rutherfordalcock),要求“上海道”采取严厉措施,阻止华人涌入租界。令阿礼国晕菜的是,此举却遭到英国商人们一致反对,他们绝不希望租界当局将庞大的市场阻挡在门外。
在商界的巨大压力下,租界当局不仅认可了华洋杂居的事实,而且开始修改法律,为房地产行业松绑。1854年,租界当局的《上海土地章程》修订案,经英、美、法三国领事商定,正式颁行。这个升级版本取消了上一版中对房地产的诸多限制,如外资公司10亩地的圈地上限、房屋和地块不得加价转让、不得租给中国人、华人不得兴建新房屋等限制都被废止,在法律层面上束缚房地产发展的一切障碍都被清除,租界当局再度表露出了为资本、商界服务的敏锐与效率。
房地产行业一经松绑,立时飞奔。大量外资公司,纷纷撤离进出口贸易领域,而加入了房地产的行业。在政策的鼓励下,上海租界的地价与房价迅速攀升,与10年前相比,增幅高达数倍甚至数十倍之多:
一名叫做雷米的法国商人,1849年以均价每亩191元(银元,约合133两)购买2385亩土地,到1856年时,法租界召开第一次“地主”大会进行估价,每亩均价达到868元(606两),增长了4倍多;1848年为建跑马厅,外商们圈地81。744亩,每亩均价为83000文(1两白银约值1500文计算,此价约合55两),到1854年跑马总会股东将该地切分出让时,最低价为每亩171万文(1140两),增值20倍,而最高价为每亩543万文(3620两),增值66倍;
刚性需求不仅带动了地价,而且加速了房地产的周转。有一块面积为8。88亩的土地(英册72号道契),自1849年买入后至1853年的4年间,从未有转让记录,而在1854年的一年之间,就被转卖了3次……对于如此庞大的大清帝国来说,租界的面积实在算是沧海一粟,这也造成了巨大的“稀缺”——在内忧外患频仍的大清国,只有租界内可以提供相对和平、稳定,而且法制化的空间,而享受这种资源的唯一办法,就是在租界内购置房地产。这是多么巨大的一个供需落差,因此,房地产迅速成为租界内的支柱产业。资料表明,到1901年时,英国人在上海投资的1亿美元中,60%都投向了房地产。
结语
与上海相比,天津的房地产滞后30年左右。这其中,天津开埠就比上海晚了20年,而开埠之后所遇上的第一轮乱局是义和团及八国联军,不仅没能为天津租界带来“渔翁得利”的效益,反而因为天津成为主战场,而备受打击。
直到开埠之后的50年,在大清国分崩离析的辛亥革命中,天津的房地产才迎来了第一次高潮。帝国的崩溃,令大量的前朝勋贵、富豪成为天津租界房地产的优质客户,而更为庞大的逃难平民,则构建了庞大的低端市场并提供了廉价劳动力。在民国初年持续不断的政局乱象中,天津的房地产行业因此享受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