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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组合拳”打拐 解救千余被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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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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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两个多月以来,全国破获拐卖儿童、妇女案件1140起,解救被拐卖儿童638人、妇女959人。在这份成绩单的背后,是全国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70天,破案1140起,解救1597人,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拐卖案件在逃人员11名。自4月9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捷报频传。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杜航伟说:“打击能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今年打击拐卖犯罪专项行动的‘组合拳’用得好。”把立案放在与破案同等重要的地位立案是开展侦查、追逃、查找被拐卖儿童、妇女的基础。在前几次“打拐”专项行动中,有这样的现象:立案做得好的地方,破案数也跟着上去了。“经验表明,及时立案对于打击拐卖犯罪极其重要。”杜航伟说,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最初几小时是查找失踪儿童、被拐妇女和发现犯罪线索的黄金时期。可现实中,拐卖犯罪常是跨区域作案,转移迅速,打击难度大。个别公安机关迫于考评指标要求,存在不破不立的现象。这次公安部部署专项行动时,就为各地公安机关放下了思想包袱:经工作后认定不属于拐卖案件的,可以撤销刑事立案,不影响考评。根据部署,凡是群众报儿童、妇女失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立案,迅速开展查找、调查、侦查,要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4月24日,为配合刑侦部门做好打拐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对治安部门积极参与“打拐”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要认真受理群众报案,积极开展查找调查。专项行动还调整了拐卖儿童、妇女案件管辖规定:派出所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也应当立为刑事案件开展调查。各单位、各地立案的工作迅速抓起来了。4月9日至6月18日,全国立拐卖儿童、妇女案件1459起。而2008年全年是2566起。“立案抓上去了,破案也就跟着上去了,数据很能说明问题。”杜航伟说。截至6月18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案1140起,共打掉271个犯罪团伙,抓获此类在逃人员371名,解救被拐卖儿童638人、妇女959人,移交民政部门79人。多警种联动形成打拐合力拐卖案件多为跨省区流窜作案,点多、线长、面广,取证难;拐卖犯罪嫌疑人居无定所,抓捕难。以前的打拐工作,多数时候是刑侦部门唱独角戏,打击效果受到了制约。另外,刑侦部门用于打拐的警力也是捉襟见肘。记者了解到,全国专职打拐民警屈指可数,各地只有云南、四川的刑侦总队设有打拐科。在这种条件下,如何应对日益严重的拐卖犯罪形势?其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多警种联动、合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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