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是重化工业大省,加之城市化率较高,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目前,辽宁省每天排放污水1027万吨,其中,城市803万吨,县镇224万吨。过去,由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使流经辽宁省主要河流污染严重。
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家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县城要达到50%以上。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建设污水处理厂,治理水污染特别是辽河流域水污染,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辽宁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岳、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还多次实地调研,进行现场办公,并提出具体要求。
为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2009年4月份,辽宁省环保厅会同辽宁省监察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财政厅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污水处理厂主体和管网建设进度进行了督察,听取了各市政府汇报,并将督察结果直接向辽宁省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经与各市反复核定,在当时已建成13座基础上,确定6月底建成17座,9月底建成31座,11月底建成38座,合计99座。同时对每座污水处理厂都明确了土建、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等进度要求。从5月份开始,辽宁省环保厅每10天对各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每月召开一次视频会议,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市,并同时汇报辽宁省政府。辽宁省环保厅还实行厅长包市、处长包厂的督察制度,即每位厅领导负责某市、每位处长负责2-3个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跟踪督察。对未按期完成主体和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的,及时约见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协助县级污水处理厂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辽宁省政府金融办通过县联社向丹东、营口、朝阳和葫芦岛4个城市的县级污水处理厂贷款57700万元。近期辽宁省环保厅还将与阜新、铁岭等市联系贷款事项,帮助解决资金缺口。
到目前为止,99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16座,近期还将建成14座,其余69座各地均表态将在年底前全部建成。3座未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月内将开工建设。全省已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046公里,占总长度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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