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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一个民族不屈的脊梁
时间:2009-09-30 

烈士,一个民族不屈的脊梁

——中华民族革命烈士述论

 

抗战期间,中国数千万抗日志士献出宝贵的生命。图为张长弓作木刻《团结抗日》。

 

热血档案·考据篇
 
“烈士”称号论略
 
“烈士”一词,古已有之,如曹操有诗句曰:“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但其含义与今天所说的有很大区别。现代意义上的“烈士”,据商务印书馆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的人。”而在我国1980年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中,民政部对“革命烈士”作了明确的表述:“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因此,在我国“烈士”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拥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给人以充满景仰、堪为楷模之感。
 
一、革命烈士是一个特定的英雄群体,是党和国家的精英,是民族的脊梁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屈辱和苦难中奋起,为了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进行了长期的英勇顽强的斗争,其间涌现了无数的革命先烈,从留下《可爱的中国》动人篇章的方志敏到狼牙山五壮士,从“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到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这一串串闪光的名字,虽然年代不同,事迹也不一样,但其精神实质都是一致的,即: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人生境界。他们是中华民族不屈的脊梁,是时代的先锋、祖国的骄傲,是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是激励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爱国主义是一种深厚的情感。经过千百年的凝聚,无数次的激发,这种情感最终被整个民族和社会的心理所认同,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爱国主义,不仅是烈士精神的核心,也是革命烈士奉献和牺牲的原动力。烈士的成长离不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濡养,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陶冶了他们的气质、性格和品质,他们在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注入了时代精神的积极因子,进一步提升和弘扬了中华民族精神。因此,革命烈士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是一个英雄的群体,为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无私奉献乃至牺牲是其本质内涵。
 
烈士精神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资源。烈士精神内涵十分广博和丰富,其内涵的挖掘是一个值得我们共同探索的课题。在漫长的革命斗争岁月里,革命先烈为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发扬了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他们前仆后继,奋勇向前,去争取胜利,以热血浇铸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坚强基础。不同历史时期,烈士精神呈现出来的具体形态和侧重点不尽相同。烈士的人生活动和着时代的脉搏跳动,他们所彰显的精神是时代精神的主旋律。
 
二、我党对革命烈士高度敬重
 
上世纪20年代创立红军之初,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就非常重视对红军牺牲将士的抚恤工作。1928年10月中旬,在为中国工农红军优秀指挥员王尔琢举行的追悼会上,毛泽东、朱德高度评价了王尔琢为革命所作的贡献。会场上悬挂着由毛泽东拟稿、陈毅书写的挽联:“一哭尔琢,二哭尔琢,尔琢今已矣!留却重任谁承受?生为阶级,死为阶级,阶级后如何?得到胜利始方休!”
 
与此同时,“兵士应当得到土地或工作,改良兵士的生活和待遇”等目标被正式写入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1929年鄂西苏区政府颁布的《优待红军家属及抚恤伤亡实施条例》、1930年闽西苏区政府颁布的《优待红军士兵条例》以及1931年9月鄂豫皖特区政府颁布的《红军战士伤亡抚恤条例》,成为党的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三个关于红军战士抚恤、优待及退役安置政策的规定。这三个条例虽然简短,但已把党对红军战士及其家属优待抚恤的理念和措施表达得相当明确。
 
抚恤、优待及退役安置政策体现了人民政府对军队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而这些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则需要政权力量的支撑。为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红军抚恤条例》、《优待城市红军家属办法》、《优待红军家属耕田队条例》、《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等规定。这些政策对于工农红军建设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战争环境及经济条件的限制,整体效果有限,尚未形成系统的政策规范,也未能明确对“烈士”一词进行现在意义上的界定。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加强优待抗属,抚恤伤亡,安置残废军人及退伍军人的工作”列入党的军事问题决议中,并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在这一时期仍沿用旧时的用语,称战场牺牲的指战员叫“阵亡将士”。
 
自近代以来,成千上万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革命而流血牺牲,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了永远纪念他们,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举行的中共“七大”,作出以“七大”名义召开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定。在“七大”结束后的第六天即1945年6月17日,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在中央党校大礼堂举行。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等中央领导及“七大”全体代表、延安各界代表参加大会。毛泽东担任主祭,并题挽词:“死难烈士万岁”。
 
毛泽东在大会的演说中指出了所要追悼的范围,那就是:“追悼几十年来中国革命队伍在各个战线上所牺牲的人。”毛泽东坚定而自信地指出:“我们今天开大会,我们是有信心的。烈士们是已经离开我们了,他们的责任交给了我们,我们要完成这个责任。”
 
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提出“烈士”一词。由“七大”全体代表参加的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以其“追悼逝者、鼓舞生者”的伟大意义,实际上成为“七大”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大会还决定在抗战胜利后建立烈士陵园。毛泽东、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中央领导为建立陵园题了词,并委托参加大会的代表转交晋冀鲁豫边区有关部门。
 
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相继修订或新制订了一些优待、抚恤方面的条例。1947年4月,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公布施行的《东北解放区爱国自卫战争阵亡烈士抚恤暂行条例》之中,将“阵亡将士”改称为“阵亡烈士”。“烈士”一词也开始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光荣称号而被广泛使用。
 
三、烈士的身份怎样被确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烈士的标准。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0年10月15日《关于革命烈士的几点解释》的规定,革命烈士的标准和范围主要有:
 
(1)辛亥革命中因参加反对满清统治而牺牲的烈士。辛亥革命后在军阀混战中死亡者不在内。(2)1924年至1927年因参加东征和北伐战争而阵亡的烈士。1927年4月12日及7月15日蒋介石及汪精卫公开叛变革命后在军阀混战及反共战争中死亡的国民党军官兵不在内。(3)1927年至1937年因参加国内革命战争和武装起义而牺牲的烈士和工农红军官兵。(4)1932年1月淞沪抗日战役、1933年3月长城抗日战役、1933年夏察北抗日战役、1936年冬绥远抗日战役中牺牲的官兵和东北抗日义勇军抗日联军牺牲的官兵。(5)1937年至1945年因参加抗日战争牺牲的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抗日部队官兵。国民党军官兵(包括空军)确因抗日阵亡者也包括在内,但在此期间因参加反共内战而死者不在内。(6)在人民解放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起义后因参加人民解放战争而牺牲的原国民党军官兵也包括在内。(7)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因参加各种革命斗争被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杀害的烈士,因参加革命斗争入狱病死者也包括在内。
 
1950年1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的《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规定:“革命军人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均称烈士,其家属称烈属,由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填具《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发至原籍县(市)人民政府换发《牺牲军人家庭光荣纪念证》”。
 
与此同时,对革命工作人员和民工称烈士的,也作了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1月25日批准,内务部于12月11日公布的《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规定:革命工作人员“凡对敌斗争因公牺牲者,给予烈士称号”。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内务部于同年12月11日公布的《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规定:“(一)配合部队作战;(二)配合部队或公安部队剿匪;(三)在前线服担架运输等战勤;(四)在敌后进行武装斗争的民兵民工因战争牺牲者,给予烈士称号,发给《革命牺牲民兵民工家属光荣纪念证》”。
 
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关于“革命烈士”的条件规定为:
 
(1)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2)对敌作战致残废后不久(一年以内),因伤口复发而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 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受折磨致死的;
 
(5) 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凡符合上列五条之一的,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由团以上政治机关办理;其他人员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办理。其他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现役军人经总政治部,其他人员经民政部批准,也可以称革命烈士。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的,由民政部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打开尘封的历史,一个个浸染鲜血、耳熟能详的名字,曾激发了一代代中国人的英雄豪气,支撑起中华民族不屈的脊梁。应该说,每个人的内心,都积累着一些对某种价值的崇敬;也正是在这一崇敬的基础上,人们构建起了自己基本的是非观念和价值观念。那些为中华民族的利益而牺牲的,无论是国民党人,还是共产党人,都是令我们景仰的烈士。(黄黎/国家博物馆馆员)
 
热血档案·评论篇
 
每一张选票,都凝聚着对革命烈士的崇敬
 
今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评选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推动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的评选标准和范围是: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据介绍,“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50名候选人名单是在群众广泛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确定的。这份名单的包容性很强,人员构成广泛,其中中共党员有123位,爱国民主人士有10位,国民党员有10位,另有2位普通群众和5位外国友人。
 
多少年来,虽然时代在不断变化,爱国主义具体内涵有所不同,但爱国志士与国家、民族的血脉联系没有变,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没有变,以捍卫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的根本原则没有变。这些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昭示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千百万志士仁人的牺牲就不会有中华民族的今天这样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浓缩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形象的精华;集中反映了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英勇顽强、不屈不挠、前仆后继的伟大精神,是我们丰富、生动、直观的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教育的宝贵资源。
 
经过一个多月的群众性评选,近日评选结果最终产生。在选出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中,有多位是为新中国成立而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这些烈士中既有共产党方面的,也有国民党方面的,还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像戴安澜等为抗日战争做出重大贡献的国民党将领也位列其中。
 
可以说,每一张选票,都凝聚着对革命先烈的崇敬,表达了对人生价值的思考。这次群众性评选活动,是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是对先进典型的热情讴歌,更是对爱国主义精神的大力弘扬。亿万群众穿越时空,走近那些一代代中国人耳熟能详的英雄人物,重温一段段感人的英烈事迹,感悟英雄人物的崇高,增强爱国情感、陶冶道德情操、振奋民族精神。(林晨光)
 
 
热血档案·理论篇
 
用烈士的精神砥砺我们的精神
 
改革开放不能忘掉革命英烈和革命传统。现在我们回顾百余年来波澜壮阔的革命和建设历程,首先应当充分肯定千千万万革命前辈和先烈的丰功伟绩。一部伟大的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就是革命人民的血泪奋斗史。
 
一、铭记革命烈士的光辉事迹,是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爱国主义历来是动员和鼓舞我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也是今天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现代中国的革命过程中,无数革命先烈前仆后继,英勇奋斗,抛头颅,洒热血。据统计,中国工农红军在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前,已发展到30万人的大军,但是长征到陕北的时候,全军却只剩下了几万人。抗日战争中我国死亡了3500多万同胞,其中不少人是在战场上和刑场上献身的英雄烈士。决定中国命运三年半的解放战争中,也有百万以上将士献身。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保卫祖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国家安全和领土主权完整,也有大量英雄光荣献身。“八百壮士”、“狼牙山五壮士”、张自忠、佟麟阁、赵登禹、王铭章、邱少云、黄继光……这一个个浸染鲜血、耳熟能详的名字,曾激发了一代代中国人的英雄豪气,挺立起一个民族不屈的脊梁。
 
二、为中华民族的利益而牺牲,都是烈士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对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我们对烈士的认识也有了更丰富、更科学的内涵。现在,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只要是为中华民族的正义事业而光荣献身的人们,不论其政治派别、民族、出身,都是我们的烈士。只要是为中华民族的利益而牺牲,无论是国民党人,还是共产党人,他们都是烈士。2005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在这一天,抗日老战士们都收到了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赠予的一份特殊礼物——一枚抗战胜利纪念章,包括在正面战场抗击日军的国民党军人。据统计,自1937年至1945年,国民革命军发动大型会战22次,重要战斗1117次,陆军阵亡、负伤、失踪3211419人;空军阵亡4321人,毁机2468架,海军舰艇损失殆尽。仅少将以上军官阵亡95人。事实上,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的抗战英雄在壮烈牺牲后,一直都得到新中国政府的承认和褒奖。由国民政府领导开展的淞沪会战、枣宜会战等,在中小学的历史和语文教科书中,得到了公正的介绍和评价。在北京,直到今天仍然保留着佟麟阁路、赵登禹路、张自忠路等,以纪念在抗战中为中华民族作出贡献的国民党将士。电影《血战台儿庄》中,国民党将士同仇敌忾、慷慨赴死的英雄形象激励和鼓舞了一代中国人。
 
位于云南省腾冲县城西侧的国殇墓园被列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里安葬着3000多名中国远征军将士和19名盟军官兵,是目前全国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抗战时期正面战场阵亡将士纪念陵园。1997年,这个国民政府军的烈士陵园成了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在南京,国民政府纪念抗战烈士的灵谷寺、灵谷塔一如当年,国民党抗战烈士的英名罗列其上,青天白日的徽章、“总理遗嘱”和“天下为公”的训言镌刻在牌坊上。每年的抗战胜利日,林荫道两侧放满了人们缅怀先烈敬献的花圈。
 
在成都南门外,矗立着一座脚穿草鞋、背着斗笠的川军战士雕塑。自1937年始,300万巴蜀男儿出川抗战,付出64万多人伤亡的代价。
 
三、革命先烈不应被遗忘
 
在创立和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历程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壮丽的篇章,涌现出众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一次震撼心魄的回顾,一次净化心灵的洗礼。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变迁,人世的变化,当今存在着某些淡忘革命英烈、丢掉革命传统的潜在危险。事实上,在有些地方英烈已被淡忘,革命传统已被丢掉。尤其是在经历革命历史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不了解革命历史的青少年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如果不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革命传统和革命英烈就可能被慢慢地遗忘掉。战争时期河北老区的一个县,当时全县只有7.5万多人,但在战争中却死亡了1.5万多人,其中大多数是为革命献身的英雄烈士。可是1983年这个县修建烈士纪念塔时,只收集到2000多烈士的姓名,其余大部分烈士姓名都不知道。1983年,笔者遇到一个青年,他是1948年牺牲的一位烈士的孙子,这个青年告诉我:不知道他爷爷怎么死的。按照他的回答:“我爷爷死时还没有我,我爸爸死时我还不懂事,我长大后又没有人给我讲爷爷的历史。”乍听这位青年的话,感到震惊,但仔细一想,不能怪青年人,主要是老年人没有尽到责任。由于长期忽视宣传英烈事迹,青少年对英烈的纪念已很淡薄。一位参加过大庆石油大会战的老干部异常感慨地说:“现在石油系统工作岗位上20多岁的小伙子,不仅不知道革命时期的著名英烈,就连王铁人也不了解了。”
 
据民政部统计,在革命战争年代牺牲的革命先烈,约有2000万人。但有名可考、已收入到各级政府编撰的《烈士英名录》的烈士,仅有176万余人。仅抗日战争,国民党军队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的阵亡将士,就达150万之巨。到底有多少英雄,他们的名字连同坟冢,被岁月的封尘湮没?
 
除此之外,在上个世纪的100年中,国共两党还各自领导了一场大规模的出国作战。与本土作战不一样的是,两次出国作战牺牲的将士,大多数都留在了异域他乡。
 
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革命军抽调20万精锐官兵组成远征军,奔赴缅甸、印度战场。从1942年3月至8月初,远征军在缅甸、印度和中国云南西部屡挫敌锋,以伤亡6万多人的代价,阻敌于怒江,使日军从缅甸进攻我西南大后方的企图彻底破灭。殉国的远征军将士中,除3000多人安葬在云南省腾冲县国殇墓园以外,大多数将士尸骨,散落在印度、缅甸北部的山野之中。这还不包括在修建滇缅公路时,因为恶性痢疾而去世的民工。
 
另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抗美援朝战争。包括毛泽东之子毛岸英在内的数以万计的志愿军烈士,长眠在朝鲜半岛。除这两次出国作战外,还有那些以战俘身份被强送出国的军人。特别是抗战初期,大批被俘军人被送往巴布亚新几内亚、日本、朝鲜半岛等地,成为所谓的劳工。
 
东北抗联在遭到日军“围剿”失利后,退入前苏联境内坚持斗争,也有不少将士牺牲在前苏联境内。据抗联老战士回忆,由于害怕敌人侮辱尸体,烈士在安葬后几乎不留痕迹,岁月流逝,现在想找都困难。
 
还有些事令人痛心。1928年爆发的陕东渭华起义中壮烈牺牲的著名农民运动闯将、陕东赤卫队副大队长、共产党员薛自爽烈士的坟,竟在解放后连续不断地横遭平毁,他的遗体在战斗结束后被匆忙埋在战场一角,后来在极端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其堂侄在革命仁人志士的支持下,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将薛自爽烈士的遗骨迁回老家坟地。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尽管敌人对烈士坟墓视若眼中钉,但因他们怕激怒人民,也没有敢动它。不幸的是在解放后却被“革命后来人”一次次地平毁了。同时有不少在那次起义中献身的烈士也遭受到这种遭遇。直到1988年,才修建了渭华起义纪念馆、烈士纪念塔,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徐向前、习仲勋等题了词,并首次举行了渭华起义60周年纪念会,才使九泉下蒙冤受屈的革命忠魂得以安息。
 
类似的事件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我认为,事情虽然发生在基层或普通群众中,而根子却是由于有关部门长期忽视对英烈的宣传,以致造成群众尊敬英烈的社会意识淡薄。表面上看,这类事件破坏的是个别烈士陵园,而实则是在削弱或动摇人们头脑中的人民共和国大厦的奠基石!
 
四、要在全社会形成敬重和学习烈士的风气
 
据民政部统计,全国的烈士墓、烈士陵园、纪念堂、塑像等纪念设施共有14588处。为加强管理,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分级管理办法,即分为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目前全国的烈士纪念设施每年接待参观、瞻仰群众达到8000多万人次。但经费问题,一直是困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主要难题。1992年,为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建设、发展经费不足的困难,民政部曾提出在坚持“褒扬烈士,教育群众”主题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经营创收活动、“以副补园”的道路。在此过程中,有的地方利用烈士陵园荒僻地开办区别于烈士褒扬区的病故人员墓区,有的地方发展园艺苗圃等实业。
 
近年,虽然各级民政部门都加大了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力度,但是投入不够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地方的烈士纪念设施成为了当地的危房,想维修没经费,想拆建社会舆论压力又很大。全国还有7000多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上百万座烈士墓,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处境让人担忧。在对烈属的优抚优待方面,尽管国家不断地建立健全烈士遗属抚恤优待体系,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上述情况,与我国崇高的民族精神相比有多么大的反差啊!这说明,在目前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民族精神是多么重要、多么急切、多么刻不容缓啊!
 
所以,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设立烈士纪念日,而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弘扬尊重烈士的传统,用烈士的精神砥砺我们的精神。小平同志说得好:“用革命的事迹来教育我们的子孙后代,像我们的前辈那样,像我们的先烈那样,永远当一个革命者,永远当一个为人民大众的集体事业服务的社会主义者,永远当一个共产主义者。”
 
我们现在已经走进新世纪,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必须把继承传统(包括革命传统)和创新结合起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乘凉的后人,必须爱护前人栽的树,对它浇水、施肥、除害,使它继续生长壮大、枝叶茂盛、长青不衰。我国人民现在乘凉的这棵大树,是百余年来全国各族人民用生命和鲜血培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树。我们要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这样才能使这棵社会主义大树永远长青,为子孙后代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未来。(何 辛/光明日报社)
 
热血档案·烈士掠影
 
李大钊、瞿秋白就义实录
 
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革命事业付出了极大的牺牲,谱写了一曲曲悲壮之歌。李大钊,瞿秋白,蔡和森……,一个个光辉响亮的名字,犹如一座座灯塔照亮了中国革命的道路。
 
1927年,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大屠杀的同时,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被奉系军阀逮捕。被捕后,李大钊遭到严刑拷打,百般折磨。面对敌人的野蛮暴行,李大钊坚贞不屈,毫无惧色。张作霖又改用高官厚禄收买,但也遭到李大钊的严辞拒绝,他厉声说道:
 
大丈夫生于世间,宁可粗布以御寒,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就是断头流血,也要保持民族气节;绝不能为了锦衣玉食,就去向卖国贼军阀讨残羹剩饭,做无耻的帮凶和奴才!
 
1927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警察厅南院大厅开庭,“军法会审”仅一个多小时,就以“意图扰乱公安,颠覆政府,内乱、叛乱罪名”,仓促宣布李大钊等20人死刑。临刑前,刑官问李大钊,对家属还有什么话要说,可写下来代为转交。李大钊回答:“我是崇信共产主义者,知有主义不知有家,为主义而死份也,何函也?!”他一心放在共产主义事业上,在狱中20多天,“绝口不提家事”。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没有提及家事!
 
下午2时,李大钊第一个走上绞台,面对死亡,他昂首挺胸,神色自若。连在场的看守也不得不为李大钊等人视死如归的精神所叹服,“受刑者个性虽殊,然莫不同具慷慨激昂、从容蹈死之慨,无一懦怯驽弱而作畏缩状者。”
 
李大钊这位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者,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怀着崇高的革命情操,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终年38岁。4月30日的《申报》对施刑的情况记载如下:“首登绞刑者为李大钊,闻李神色未变,从容就死……”
 
党的早期领袖瞿秋白在面对死亡时,在从容淡定中显示出革命者的坚定信仰。红军长征以后,瞿秋白一行准备转道香港去上海就医,不幸于1935年2月24日,在长汀县濯田区水口镇小迳村附近被俘。在汀州狱中,瞿秋白填写了一首《卜算子·咏梅》:
 
寂寞此人间,且喜身无主。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
 
花落知春残,一任风和雨。信是明年春再来,应有香如故。
 
瞿秋白被捕后,国民党最高当局声称只要他肯明确地表示“悔意”,肯公开声明脱离中国共产党,即可免死。虽然敌人对瞿秋白的劝降、攻心一直持续到5月下旬,但始终没有任何进展,蒋介石终有杀意。
 
6月18日,也就是行刑的这一天,瞿秋白早早起床,换上新洗净的黑褂白裤,泡上一杯浓茶,点上一支烟,坐在窗前思索,并提笔记录:
 
1935年6月17日晚,梦行小径中,夕阳明灭,寒流幽咽,如置身仙境;翌日读唐人诗,忽见“夕阳明灭乱山中”句,因集句得偶成一首:夕阳明灭乱山中(韦应物), 落叶寒泉听不穷(郎士元)。已忍伶俜十年事(杜甫), 心持半偈万缘空(郎士元)。
 
这时,特务连长走进囚室,向瞿秋白出示枪决令。瞿秋白掷笔整衣,昂首走出囚室,到公园凉亭前,整衣拍照。《大公报》临场记者报道:“……全园为之寂静,鸟雀停息呻吟。信步至亭前,已见菲菜四碟,美酒一瓮,彼独坐其上,自斟自饮,谈笑自若,神色无异。……酒毕,徐步赴刑场,前后卫士护送,空气极为肃穆。经过街衢之口,见一瞎眼乞丐,回首一顾,似有所感之……”(陈征/国家博物馆)
 
热血档案·烈士掠影
 
“一大”代表中五位是烈士
 
自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了。大浪淘沙始见金。仅13位中共“一大”代表中就出现了5位慷慨赴义的革命烈士,他们是王尽美、李汉俊、邓恩铭、何叔衡、陈潭秋。前不久开展的“双百”评选活动,最终评选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中,就有4位“一大”代表名列其中。
 
王尽美烈士是山东党组织早期组织者和领导者。1921年参加“一大”后,王尽美又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1922年7月党的“二大”后,他留在中央负责领导工人运动,参与制订《劳动法大纲》,先后领导山海关、秦皇岛等地的罢工斗争,是开滦五矿总同盟罢工指挥部成员之一。1925年2月,他抱病组织青岛国民会议促成会,参与领导胶济铁路工人大罢工。1925年8月19日,因长期积劳成疾,年仅27岁的王尽美因肺病逝世。
 
李汉俊在“二大”以后,由于与张国焘和陈独秀发生矛盾,渐渐脱离了党的活动。虽然他不在党组织中活动,但并没有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革命工作。大革命失败后,他利用“合法”职位,掩护了一批尚未暴露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进步人士,为革命做了大量工作。1927年12月17日下午5时,武汉卫戍司令、反动军阀胡宗铎派军警包围了李汉俊、詹大悲的住所,以所谓“湖北共产党首领”的罪名逮捕了他们,面对荷枪实弹的士兵,李汉俊痛骂国民党右派背叛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屠杀工农,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禽兽!在未审讯的情况下,当晚9时许,李汉俊、詹大悲惨遭敌人杀害。桂系军阀在刑场贴出告示,称李汉俊为“共党首要分子”。
 
五四运动爆发后,邓恩铭积极响应北京学生爱国运动,1920年11月,他与王尽美等组织励新学会,介绍俄国十月革命,抨击社会现状。1921年春,邓恩铭参与发起建立济南的共产党早期组织。1922年1月,邓恩铭赴莫斯科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受到列宁的亲切接见。大革命失败后,邓恩铭辗转山东各地,领导党组织开展斗争。在组织工人运动中,邓恩铭曾两次被捕。1929年1月,因叛徒告密,他第三次被捕。在被关押的两年多时间里,他领导着被捕党员同敌人进行斗争。面对敌人的残酷刑罚和威逼利诱,邓恩铭毫不畏惧,不为所动,表现出了一位共产党人坚贞不屈的英雄气概。1931年3月,自知余日不多的邓恩铭给母亲写下最后一封家书,以一首诗抒发自己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卅一年华转瞬间,壮志未酬奈何天。不惜惟我身先死,后继频频慰九泉。”1931年4月5日黎明,30岁的邓恩铭高唱《国际歌》,在济南纬八路刑场英勇就义。
 
何叔衡是党的早期地方领导人,党的“一大”后,担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委员。1931年11月,何叔衡到中央革命根据地,与毛泽东等参加了中央工农政府的领导工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任临时中央政府工农检察人民委员、内务人民委员和中央政府临时法庭主席等职。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他留在中央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2月24日,在从江西转移福建途中,何叔衡与瞿秋白、邓子恢等人与敌遭遇。为不拖累同志,何叔衡纵身跳崖受重伤,被两个匪兵发现后连击两枪,壮烈牺牲,时年59岁。
 
青年时代的陈潭秋积极参加了五四运动。“一大”后,陈潭秋领导各地的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和兵运工作,为党的事业四处奔波。1939年9月,陈潭秋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负责人,他同新疆军阀盛世才进行了灵活巧妙的斗争。当盛世才公开走上反苏反共道路后,党中央于1942年夏同意在新疆工作的共产党员全部撤离。陈潭秋把自己列入最后一批,表示:“只要还有一个同志,我就不能走。”1942年9月17日,陈潭秋被捕,敌人对他施以酷刑,逼迫他“脱党”。陈潭秋拒不屈服。1943年9月27日,陈潭秋和毛泽民、林基路等同志被秘密杀害于乌鲁木齐。1945年召开中共“七大”时,代表们因不知其牺牲的噩耗,仍选他为中央委员,其功绩始终为党内同志怀念。(周远程/国家博物馆)
 
热血档案·烈士掠影
 
抗战中的烈士群体
 
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和国民党军队的阵亡将士,达数百万之多。自1937年始,300万巴蜀子弟出川抗战,付出64万多人伤亡的代价。在滕县守卫战中,川军122师师长王铭章率部以绝对劣势死守县城,全师5000余人几乎全部阵亡,未有一人被俘。在抗日战场上,这样的英雄群体还有很多。2005年9月3日,在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将新四军的“刘老庄连”、八路军的“狼牙山五壮士”、东北抗联的“八女投江”、国民党军的“八百壮士”共同列举,称他们是中国人民不畏强暴、英勇抗争的杰出代表。
 
新四军的“刘老庄连”
 
1943年春,侵华日军对苏北淮海抗日根据地进行“梳篦式”大扫荡。3月17日,日伪军1000余人,分兵合围驻六塘河北岸的淮海区党政领导机关。就在这危急时刻,驻守在刘老庄的新四军三师十九团四连挡住了敌人的去路。
 
该部奋勇阻击各路敌人,掩护淮海区党政机关安全转移。全连82人凭借村前交通沟,英勇抗击日伪军攻击,使主力部队和党政机关安全转移,全连却陷入日伪军重围。虽经数次突围,均未成功,乃决心固守。连部通信员在火线入党申请书中写道:“在党最需要的时候,我将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党和人民,绝不给我们党丢脸,绝不给中华民族丢脸!”
 
日伪军集中炮火对4连阵地进行毁灭性炮击,并以大队骑兵实施冲击。在强敌面前,新四军战士们坚定沉着,连续打退日伪军5次进攻,毙伤日伪军近百人,苦战至黄昏,终因寡不敌众,弹尽粮绝,全连壮烈牺牲。朱德在《八路军新四军的英雄主义》一文中,称刘老庄连为“我军指战员英雄主义的最高表现”。
 
国民党军的“八百壮士”
 
在波澜壮阔的全民族抗战中,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分别担负着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作战任务,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态势。以国民党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组织了一系列大仗,特别是全国抗战初期的淞沪、忻口、徐州、武汉等战役,给日军以沉重打击。国民党军的“八百壮士”等英雄群体前仆后继、浴血奋战,是中国人民不畏强暴、英勇抗争的杰出代表之一。
 
1937年10月26日,在全国抗战爆发后的淞沪战役中,国民党军陆军第88师524团400余官员(报界宣传称“八百壮士”),在副团长谢晋元的指挥下,奉命据守苏州河北岸的四行仓库,掩护大部队后撤。10月27日,千余日军进犯,爱国官兵与之激战一天,毙敌80余名。“八百壮士”孤军死守危楼,誓不投降的消息,迅速传遍上海,为国内外所瞩目,并激发了上海人民极大的抗战热情。各界群众箪食壶浆,热情慰劳抗日勇士。10月28日黎明,一名女童子军杨惠敏冒险渡过苏州河,给四行仓库的守军送来一面国旗。谢晋元立即命令将国旗在仓库大楼楼顶升起,自从日军占领上海市区后,到处都是日本的太阳旗,惟独四行仓库的大楼上飘扬着中国的国旗。隔河观望的群众无不拍手欢呼,不少人甚至为此流下了眼泪。当时的《申报》有这样的一段描写:“朝曦初上,国旗飘展,隔河民众经此地,纷纷脱帽鞠躬,感动落泪。”
 
“八百壮士”与日本侵略者奋勇作战,不怕流血牺牲,坚守四行仓库四昼夜,击退日军数十次进攻,毙敌200余名,表现了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写下中国抗战史上极为壮烈的一页。一切与侵略者浴血奋战的爱国官兵,都是值得全民族尊敬与纪念的。(张维航/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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