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民政局福利办以“创新民政、改善民生”为主题,提出了对海淀区患有精神残疾职工用“残保金”进行补贴的办法,并在2009年上半年对海淀区安置精神残疾职工的企业,每人每年补助21658元,海淀全区共补助693056元。新的补助政策为精神残疾人带来了关爱和实惠。
基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患有精神残疾的人没有被明确地纳入残疾人的行列,尤其是那些稍有智障的人,更不能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
北京兴达信特种材料福利厂就有10多名这样的职工,他们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又有强烈的工作欲望。戴海钢就是其中的一位,从表面上看与健康人没什么两样,但是犯起病来就会影响工作,这样就会造成个人和企业同时受到损失。单位又不能擅自解除合同,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2009年上半年,海淀区民政局出台了“残保金”办法,对精神残疾职工进行了补贴,较好地解决了福利企业和精神残疾职工的困难。有了这样的补贴对当事人和家属都是一个安慰,也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海淀区像北京兴达信特种材料福利厂这样的企业有7家,共有32名精神残疾职工。在新政策没有出台之前,企业一直代养这些精神残疾职工,给他们上保险发工资等提供一切福利待遇,平均每位精神残疾职工企业要负担约2-2.5万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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