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新农保”新增参保4.5万人,累计参保5.7万人,参保率达到96%。
近日,海淀区决定对全区无业残疾人参加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部实行补助。此举基本实现。
近日,海淀区决定对全区无业残疾人参加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部实行补助。此举基本实现了“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残疾人保险全覆盖。对有海淀区农业户口,符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在参加“新农保”时,对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全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100%补助。
对城乡无业残疾人实行保险补贴,是海淀区自去年实行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后的进一步延伸。海淀区非农户口、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残疾人,在参加市城镇劳动年龄段内的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时,对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给予100%补助。海淀区农业户口,符合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对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全区统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给予100%补助。海淀区农业户口,符合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时,对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全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100%补助。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到所在的街道、乡(镇)残联办理补助申请手续,并规定在每年的7月、9月和10月,分3个时间段分别为不同条件的残疾人办理下一年度保险补助申请备案手续。海淀区还同时出台了两个办法,对在社区就业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也给予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社会单位招用失业残疾人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3人以上10人以下单位,在根据招用轻、中、重度和农业、非农业残疾人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下,再按每招用1名失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扶持。目前,海淀区残联已对各街、乡(镇)的残联理事长和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补助时间一律从今年9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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