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秀云,1980年2月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处级审判员,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她从事少年刑事审判 18年,共判处少年犯702人,其中198人判处了非监禁刑,其中有18人考入了大专院校,有3人考取了研究生,有7 人因确有突出的悔改表现被减刑,重新犯罪率仅为0.8%。她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极具特色的少年审判经验,受到海内外的广泛关注。
以她为原型的电影《法官妈妈》在全国播映后,广受好评,尚秀云同志被广大青少年亲热地称为“法官妈妈”。尚秀云同志是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海淀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在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期间,她积极开展参政议政的活动,以议案和建议的形式为未成年人保护等事业奔走呼吁,受到高度重视,成果卓著。
1998年她参与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多项建议被最高立法机关采纳。2000年她领衔提交的议案作为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重点议案,由教育部出台了落实措施。她撰写的论文多次评优获奖,其研究成果被第十届全国政协会议列为重点议案。她曾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模范,中国十大女杰,北京市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
2002年,荣获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工作者。
2002年,荣获中国“内藤国际育儿奖”,是获此殊荣的第一位中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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