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教育厅获悉,自治区从2003年8月开始实施“两免一补”政策,56个贫困和边境县的200多万名农村贫困小学、初中生和部分城镇贫困学生因实行“两免一补”的方式,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据了解,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新疆用于中小学“两免一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二期危房改造、二期义务教育、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建设的教育经费投入支出就达到430亿元。2009年,自治区又从地方债券资金中安排20亿元,专项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巨大的资金投入为新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新疆62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免交学杂费,这是新疆实施义务教育中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共涉及全区城市和县级区的441所学校,其中公办学校377所,受益学生人数为56.7万人;民办学校64所,受益学生人数为5.3万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用。
2009年春季开学后,新疆鄯善县3500多名高中生无需再交学费,读书求学变得更为“轻松”。新疆鄯善县教育局制定了《高中免费教育暂行规定》,在全疆首先开始了12年义务教育,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家庭的高中生还免除住宿费,此举进一步减轻了学生负担,提高适龄青少年就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