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的提案建议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在立法中,应明确规定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是以政府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我国0—6岁儿童约有1亿3千万,占全世界同龄儿童的五分之一,是学前教育大国。
提案指出,自上世纪80年代学前教育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在领导体制、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和办园条件等方面尚存在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严重制约其健康发展:一、学前教育的法律定位和重视程度远不及义务教育。二、经费投入不足,收费越来越高。三、很多学前教育机构规模小,设施条件差。四、从教人员待遇低,总体素质不高。五、功利思想严重,办学水平低。六、缺乏政策扶持,民办幼儿园生存环境相对较差。
针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提案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快学前教育立法。二、加强对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与科学规划。三、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四、加强幼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质量。五、加强引导督查,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六、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七、加大扶持力,给予民办幼儿园同等法律地位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