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根据2006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公报,我国现有残疾人8296万,涉及2.6亿家庭人口。这个数字是奥地利人口的十倍,比法国、丹麦、挪威、瑞典四国人口之和还要多。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我国残疾人的人口基数大,事业基础薄弱,残疾人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教育方面,差距十分明显。例如,在基础教育方面,我国目前学龄残疾儿童中只有63.19%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而普通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超过98%。在高中教育方面,2007年,我国残疾学生普通高中和残疾人职业中专的在校生仅有14006人。在高等教育方面,目前我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比例只有1.13%,而全国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比例是5.18%,残疾人的比例仅是全国比例的五分之一;2007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3%,而在适龄的169万残疾人口中,当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仅有2.4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1.4%。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远远少于普通人,这将影响教育公平的推进。
2 原因分析
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落后于普通教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以下两点不容忽视:
一是特殊教育中基础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公报,我国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1:20的师生比,应有特殊教育师资12.3万人,而截至2007年我国特殊教育师资仅为3.8万人。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特殊教育1:4的师生比,教师的缺
口将达到60万人。而目前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高等学校,全国不到10所,年培养量不足2000人。在这不足2000人的师资中,具有本科学历的又不足800人。世界各国对特殊教育师资的学历要求基本为研究生学历。而我国特教师资的培养大部分还是专科层次,这不仅离国际特教师资水平差距甚大,而且远远落后于国内普通中小学师资学历本科化的进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性强,必须经过专门培养,未经特教专业培养的普通师范毕业的学生,难以胜任。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都迫切需要扩大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规模,提高培养层次。
二是残疾人高等学校数量过少。我国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主要是两条途径: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和残疾人高等学校。截至2007年,我国现有的残疾人高等学校为10所,招生数仅有1000人,而且学科专业门类单一,学校布局也不够合理,特别是经济发达的长江以南地区,还没有本科层次的残疾人高等学校,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也常常是附设在普通高校中,缺乏特殊教育专业师资,教育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虽然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学生,但往往在考生身体条件上有所限制,在提供特殊教育支持和满足特殊需要上,难以保证。同时由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迟缓,直接影响了残疾人高中教育的发展。
3 对策与建议
8296万残疾人整体素质水平的高低,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高低。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教兴国的进程中,残疾人不能成为事业发展的“短板”。因此,建议尽快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综合性大学,集中物力、财力、人力,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充分发挥规模效益,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减少或消除障碍,从而实现残疾人事业发展“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出发,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综合性大学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在办学功能上,特殊教育综合性大学应具备特殊师范教育、残疾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功能,同时还应考虑残疾人社会事务管理人才的培养,将残疾人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残疾人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人才培养融为一体,充分扩大办学效益。
从经济实力考虑,可以在东部经济发达的地区先行建设,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建设。
从教育布局考虑,可以在长江以南特殊教育基础较好,尤其是残疾人高中教育发展较好且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相对薄弱的地区先行建设,然后在中西部地区合理选点,作为中西部特殊教育工程的远期目标,加以建设。
从实际运作考虑,必须以具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和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经验为优先,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师资资源,同时可以迅速提升师资水平。
从建设速度考虑,可以扶持和建设目前已经具有综合性质的特殊教育专科层次的高校和二级学院,待其条件成熟,建成为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大学,以减少建设投入,缩短建设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