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基本上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学校为骨干的发展格局,在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达到了我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是,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全国6—14岁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246万人,仅63.13%的儿童在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此外,0—5岁的141万残疾婴幼儿接受学前教育,15—17岁的117万残疾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情况与普通教育同比,差距更大,使特殊教育成为制约我国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的一块最低的短板。因此,特别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迎头赶上,达到与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发展水平。
除了经费投入不足,学校数量不够,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之外,特教师资短缺,专业人员匮乏,特教专业队伍不稳定和科研水平偏低也是严重制约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原因。教育部2007年10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05所,专任教师33396人。但经过特教专业训练的学历合格的教师只有二分之一。令人担忧的是,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普遍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的特教师资和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制度。例如,国外几乎所有承担教师教育的院校都开设了特殊教育的必修课,大多数承担教师教育的大学都设有特殊教育专业。但在我国只有华东师大、北京师大等个别学校在教师教育中开设特殊教育的公共选修课,全国也只有少数大学开设特教专业。
因此,普通教育中的“特教盲”还不断地出现,他们对残疾学生和特殊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了解甚少,只能用普通教育的方法对待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因此,我们建议尽快成立全国特教师资培训中心,不断提高特教师资和其他类型的特教专业人才的学历和专业水平。国家应要求所有承担教师教育的学校必须开设特殊教育的课程,专门培养教师的师范大学必须逐步将特殊教育从选修课发展到必修课,开办特殊教育专业和扩大特殊教育专业的硕士学位点,加强特殊教育和相关专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全国师范大学试行特殊教育免费师范生制度。坚决杜绝在我国教师教育中继续出现“特教盲”的现象,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和专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制度。
目前,对特殊教育教师普遍采取“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资格制度已成为国际趋势。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实行以资格准入式的特教师资认定制度;另一种是资格准入与资格等级相结合的特教师资认定制度。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包括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基础条件,特教核心性知识与技能,专门性知识和技能等三个部分的要求。除特教师资之外,国家还需要培养一大批语言治疗、康复、社工、管理等方面的特教专业人员来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
此外,现代特殊教育也是高科技和人文精神结合的产物。特殊教育涉及到脑科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研究领域。但是,目前全国有100多个文科研究基地和100多个国家重点学科,还没有一个关于特殊教育的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给特殊教育提供的研究经费都非常有限。所以,我们建议国家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特殊教育发展的科研先行,考虑在具备条件的科研单位,创建国家级的研究平台,增加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投入。教育部要公布不同时期内特殊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术团体、特殊教育报刊等对特教科研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国际、地区、校际科研学术交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基层特教学校相结合,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