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国家爆发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海关总署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区疫情的发展情况,积极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产品非法入境。
一是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海关保持高度警惕,将进口猪及其产品作为现阶段海关监管重点,通过认真组织和部署切实加强对猪及其产品的进口监管,防止不合格猪及其产品非法进境。
二是要求各海关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对进口猪及其产品尤其是来自疫区的产品,要严格检查进口企业提交的检验检疫证明;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放行。
旅检现场要充分发挥X光机作用,加强对来自疫区的进境旅客所携动物及其产品的查验。发现旅客携带动物及其产品的,一律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发现旅客有疑似流感症状的,及时通知口岸检验检疫部门。
三是要求各海关加大对猪及其产品的查验力度,防止不法企业通过瞒报、伪报的方式非法进口问题产品。要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
四是要求各海关要密切关注本关区猪及其产品的进口情况,积极配合地方商务部门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企业慎重进口猪及其产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五是继续加强对猪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监测分析。据海关目前掌握的数据,我国未从墨西哥进口鲜、冷、冻猪肉和猪杂。
另据统计,2009年1-3月,我国进口鲜、冷、冻猪肉32336吨,其中,涉及6个进口来源国(地区),国别(地区)和进口数量分别是丹麦10938吨,美国8557吨,加拿大5057吨,法国4858吨,西班牙2902吨,台湾24吨。同期,我国进口猪杂89734吨,其中,涉及6个进口来源国,国别和进口数量分别是丹麦30216吨,美国28115吨,法国19167吨,加拿大11516吨,德国729吨,西班牙64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