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某平面媒体发布的“默克·醒脑克颤丹”药品广告进行了核查。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认定“默克·醒脑克颤丹”属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的假药,其标示的药品分装企业“中国脑神经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兆士里72号”地址均系伪造。
目前,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情况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在全省范围内清查假药“默克.醒脑克颤丹”,同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患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