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在市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验的基础上,由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对百姓常用食品再集中抽检,为食品安全再加“一把锁”。同时,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出台,对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奖励一起,并严格保密举报者信息。
据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越春介绍,今年要对包括米面油、瓜果蔬、肉蛋奶、水产品、干鲜水发产品,还有一次性筷子等12000多个批次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开展检验监测。在此基础上,对百姓常食用和容易出现问题共15大类55个小类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每2个月组织相关部门再开展一次集中抽检,并将检验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据介绍,2009年是长春的安全建设年。全市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排查整改了700多个食品安全隐患,使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长春市开展城区菜田产地环境统一检测和评价,目前已完成新菜田基地检测10010公顷,全市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监控面积达21.6万公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目前,全市已认无公害农产品基地93个,面积 104.25万亩,认证产品526个;认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69个,面积220万亩。农业部每年5次蔬菜例行检测中,长春市蔬菜质量全年平均合格率由2003年83.8%上升到2009年93%以上。
李越春说,下一步,长春将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环境的治理,加强工地食堂、学生食堂、职工食堂等集体就餐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非法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作食品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在检验监测方面,长春市将做到“全品种、广覆盖”.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都参与食品安全建设中来,长春市将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列专项经费,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政府向社会承诺,对食品安全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奖励一起,一定兑现。对于举报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对泄密者严格追究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企业和个人,从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