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金塔县质监局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宗旨,全面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监管,食品整体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在2010年全市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金塔县质监局会同酒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县10家生产单位生产的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食醋、手工粉皮、挂面、豆制品等7个大类15个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率达100%,食品质量整体稳定,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一、提高质量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质量法律法规培训,使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的法定质量责任。同时全面贯彻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督促企业各层级的质量安全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二、严格市场准入,筑牢安全防线。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发动、指导、把关、预审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食品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提高市场门槛,把住质量安全关口。
三、加强日常监管,夯实安全基础。加大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等监管制度,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持续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结合质量提升活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了从产品设计、原材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识、出厂检验和产品召回等各环节质量职责,夯实质量管理基础。
四、积极帮助扶持,提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企业,从两个方面在现场进行帮扶指导。硬件方面按照食品准入的标准规范,在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车间布局、卫生条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软件方面帮助企业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使企业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到出厂销售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
五、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围绕豆制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监管、清真食品集中清查等活动,强化执法检查。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8起,有效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了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