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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保 解决污染治理处于空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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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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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按照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09年4月下旬,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出台了《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日前就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5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保
目前农村环保投入还处于起步阶段。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90亿吨,生活垃圾约2.8亿吨,绝大多数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置。全国近2.5亿农村人口还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土壤污染威胁着农产品安全,畜禽养殖污染已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全国近70万个行政村中,绝大部分没有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还处于空白状态。
2008年,国务院首次召开了全国农村环保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在会上提出了采取“以奖促治”方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方式推进生态示范创建。财政部设立了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从一般预算资金中安排了5亿元启动资金。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介绍说,2008年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在国家环保相关规划确定的重点流域、区域中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同时支持近3年获得“国家级生态村”或“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村镇(乡)。项目组织申报通知下发后,各地反响热烈,共申报项目3364个,申请资金约50亿元。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组成专家组筛选出700个支持村镇,其中:“以奖促治”方式支持600个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约4.5亿元;“以奖代补”方式支持100个生态示范建设村镇,约5000万元。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将有超过400余万的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带动各地农村环保投资近10亿元。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在具体安排上,专项资金除对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心的、群众和媒体反响强烈的117个“问题村”进行集中支持外,对国家重点扶持地区新疆和宁夏以及对一些农村污染较为严重的农业大省进行了重点支持,支持重点地区主要包括河南、安徽、贵州、湖南、辽宁、新疆、湖北、宁夏等。
比如,在河南省,给38个村庄安排了专项资金;贵州省安排了31个村庄,集中解决原土法炼锌对当地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针对媒体报道的湖北监利县钒污染和安徽奎河水污染问题,安徽省40个村庄获得了专项资金支持,其中受奎河水污染影响的村庄21个;对湖北省监利县的问题,专项资金为报道中涉及的容城镇江心台村安排了100万元的环境综合整治经费。
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设立后,各地纷纷响应。湖北省以仙洪新农村试验区为试点,重点实施“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按照“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多渠道投入机制;湖南省以推广长沙市农村环保工作经验为重点,实施农村环保“四洁”示范工程建设,注重相关实用技术推广,积极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道路;浙江省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等工程,强化各项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在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过程中,无论是东部经济实力较强的省份,还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都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落实工作。2008年,浙江省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用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辽宁省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25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四川省除落实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配套资金外,还投资1.5亿元,集中用于300个村镇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制度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起点低,管理基础薄弱,如何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为“以奖促治”政策指明了方向。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申报指南为载体,着力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他介绍说,“以奖促治”政策,旨在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地方给予资金补助,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从这个角度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要在于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资金重在引导。
资金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其他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以奖代补”政策是对环境保护部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予以奖励,鼓励各地开展生态示范建设。资金重点支持通过开展生态示范建设,达到环境保护部有关生态示范建设标准的村镇。
另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不仅需要环保部门上下齐心协力,更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建立长效机制。比如,2008年辽宁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整合农业、水利、林业、建设、交通、卫生、国土资源等部门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整合资金规模达4.2亿元,形成综合效益。其他省市也有类似做法。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设计“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这两项办法时,环境保护部积极推行5项机制、5项制度。5项机制是:“中央引导、地方推动,创新机制、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公开透明、追踪问效”;5项制度是:“责任制、报备制、农民参与制、公示制、县级财政报账制”。5项制度是充分考虑农村环保特点,按照指导性、效率性、强化监管等方面要求设计的。
“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污染治理的重点内容和区域,制定有限目标,分步实施。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基础上,通过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治理范围。”这位负责人表示,整治农村环境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尊重农民意愿,切忌搞形式主义。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条件、环境综合整治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选取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因地制宜,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预期成果。
10亿元资金重点防治农村水污染
这位负责人透露,2009年,中央财政拟安排10亿元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资金规模在2008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2009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范围确定在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
为体现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鼓励存在同一类环境污染问题的连片村庄进行综合治理;鼓励建设多个村庄同时受益的集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鼓励借助城市、城镇公共环保设施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效果。在具体操作上,专项资金以集中连片支持和分散支持相结合,体现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配合好财政部做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组织好2009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查,争取尽快下达资金;二是针对目前各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严重缺乏的实际情况,环境保护部拟收集各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汇总形成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手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三是按照国办文件要求,2008年安排项目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工、8月各省完成项目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下半年将组织专门力量,对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与明年专项资金安排规模联动;四是开展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宣传报道,使“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深入民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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