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对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现行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原则性较强,缺少地方特色性法规。地处长三角地区的南京,经济繁荣工业发达,固体废物的种类多、数量大。因此需要一部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出台。
一个城市究竟产生多少垃圾?这些垃圾在你随手丢弃或倾倒之后,你是否真正关注过它的去向?现实的城市生活中,面对手机、电视机等电子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后形成的废弃物,很多人不会联想到处理这些废弃物,也和“垃圾”有关。
今年7月1日后,按照新颁布的《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南京市的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等,如果还是依据往日“陋习”,随意将工业固体废物、有害废物、电子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将面临五千元到二万元不等的罚款了;若将危险废物混入,那么处罚将高达一万元甚至十万元。
固体废物威胁古都南京环境
不少群众对“固体废物”这个概念可能还比较陌生。
固体废物是指由人类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出来的,对产生者来说是不能用或暂时不能用要抛弃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的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如果未经处理的工厂废物废渣和生活垃圾简单露天堆放,不仅影响市容,占用土地资源,而且废物中的有害成分通过空气传播,经过雨水进入土壤、河流或地下水源,这个过程就是固体废物污染。污染将直接危及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构成巨大威胁。
南京以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钢铁为支柱产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多、数量大,年产生固体废物达134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约34.2万吨,城市工业化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威胁日益凸显。
需要一部操作性强的法规
南京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孙振奎告诉记者,在制定条例之前,南京市对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现行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原则性较强,缺少地方特色性法规。而地处长三角地区的南京,经济繁荣工业发达,固体废物的种类多、数量大。因此需要一部操作性强的法规出台,以补充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不足。
为此,南京市环保局于2008年着手牵头起草了《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条例专门规定了申报制度。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和电子废物的单位,应当就当年固体废物预计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在第一季度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条例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害废物、电子废物应当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处置,不能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随着南京主城的污染企业陆续搬迁出城,腾出来的地方正日益成为开发商们的“必争之地”。若污染的土地要进行开发利用,须先进行修复。条例明确规定“对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应当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修复和处置。”土地的开发利用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照污染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原则进行修复和处置,以消除污染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评估、修复和处置受污染土壤的办法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
专章规定有害废物电子废物
孙振奎介绍说,条例的亮点之处在于结合南京的实际情况,将“有害废物”和“电子废物”作为专门章节进行了规定。
有害废物是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却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的过程中必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根据条例规定,具体的有害废物名录将由南京市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而利用、处理这些有害废物的单位也将按规定在相关部门备案。
而对电子废物作出规定,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南京的电子废物数量大增,对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安全健康存在着潜在的、滞后的威胁。为此,条例作出前瞻性的防范和保护性规定。
条例规定,电子废物应当进行集中拆解、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登记制度,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电子废物的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专家还提醒,如果废旧的手机、电脑或者其他电子废物中涉及到国家、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要做好保密工作。随着条例的施行,越来越规范的回收站点将出现,在交售电子废物时,可留下相关凭证,若秘密或隐私泄露,将有据可查。
此次南京市出台的条例,还对一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为作出了“规范”。如:即使是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的,也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露天焚烧,需要集中处理。特别是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有资质的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此外,针对医疗废物的相关规定更为具体。据介绍,按照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应当依法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禁止回收利用。医疗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医疗废物被回收利用。从事医药化工、生物制品生产、教学、科研等活动产生的含有病原体的固体废物,应当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按照规定,南京市环保局将是条例的执法主体。除南京市各级政府要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布局合理的固体废物回收网络之外,南京市环保局将履行的具体职责有六项: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监督管理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活动;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处置等相关信息;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
固体废物的防治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某几个部门合力就能完成的。除了有关部门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公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一位环保人士建言:公民应当学会基本的固体废物相关的环保常识,并积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做好最初的分类处理。对每个人而言,把旧手机送到回收点其实并不算很麻烦。或许,你做出的“一小步”,带来的是整个城市、居民健康和安全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