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实行市管县体制
198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湘潭的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辖区面积扩到11278.77平方公里,人口308.12万人。1990年株洲市辖五县市、4区,总人口达到3495714人,总面积达11420平方公里。经国务院批准,1985年8月15日,醴陵县改为醴陵市;1994年4月5日,酃县更名为炎陵县。1988年,株洲大桥建成通车,将河东城区与河西农村连成一片,城市建设向河西延伸。
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
1997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对我市市辖区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
一、将株洲县的群丰镇和马家河乡(现改为镇)划市区。
二、撤销市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市天元区、芦淞区、荷塘铺区、石峰区。
天元区:东、北以湘江河为界,南以群丰镇与雷打石镇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
芦淞区:东南以原郊区与株洲县界线为界,西以湘江河为界,北以白石港为河(老河),京广铁路(西边线)及建宁乡与明照线界线为界。
荷塘区:东以株洲市与长沙市、原郊区与株洲县界线为界,南以明照乡与建宁乡界线为界,西以京广铁路(西边线)及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北以蝶屏乡与云田乡界线为界。
石峰区:东以白石港河(老河)为界,南以湘江河为界,北以株洲市与各省市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
三、调整后的市辖区划行政区划从1997年8月1日起实行。
1997年8月1日,天元、芦淞、荷塘、石峰四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