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心最初的10名工作人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占了绝大多数,包括6名民革党员、1名民建会员、1名农工民主党党员。为进一步提高纳税维权的能力和社会监督水平,日前中心又首次公开聘任了12名志愿者,其中依旧不乏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党员的职责,而中心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
回顾中心的成长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中心能够成立和发展离不开两个条件。一是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这是先决条件。维权服务中心这样的组织之所以能够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税务机关思想的转变,政府部门自己推动纳税人维权。中心的成立也反映了中共大兴区委领导以及大兴地税局对民主党派组织的信任和对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对民革党员的希望,中心的成立是当地多党合作事业中的一项硕果,也是创新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形式的一次有益的尝试。二是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自身要具有比较高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这是基础条件。
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于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有很明确的论述。不久前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在中央精神的指导下,民主党派更能发挥自己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进一步做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
维权服务中心自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大兴地税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章程》、《地税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纪律》等一系列严格缜密的规章制度,以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在《中心章程》中,对中心的组织机构、职责与工作纪律、中心志愿者条件和招募、权利与义务、学习培训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地将中心定位为“独立于大兴地税局的民间志愿者组织”,并以“志愿奉献、优质服务、公正无私、共建和谐”为服务宗旨。
按照《中心工作职责》的规定,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调查、监督大兴地税局工作人员是否依法治税、优质服务、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情况,反映纳税人提出的纳税需求、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宣传有关依法治税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助做好地税局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工作。中心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依照《北京市聘请特约工作人员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精神,反映纳税人的意见和问题,力求真实、可靠、具体、明确;努力加强地税局与纳税人双方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协助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中心的有关制度和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的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团结协作,恪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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