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梯利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伦理学的形而上学的思辨必须在心理学之后进行([美]弗兰克·梯利著:《伦理学概论》,何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51页)。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和老子等就开始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他们开导了中国道德心理思想的先河。孔门儒家指出“良心”是道德心理的集合和道德功能主体。老庄一派则认为道德的心理本质是本真的赤子之心。儒道的道德理论与价值意识对抗意识十激烈,然而最终却被兼容并包于中国民族的道德心理结构之中━━王阳明自觉地道出了这个实质。
什么是儒家讲的良心?良心的发明源头可溯及孔子。根据《中庸》所引,孔子说过:“仁者,人也。”可见孔子给定的人的定义中,“仁”是人的内在结构之基本要素之一,换言之,仁性乃是人性的起码标准。“仁”是什么呢?从早期儒家有关论述看,“仁”的基本意义是指道德心理态度和情感。这种内在心性路向的思维正是孔门后学打开良心大门的发端。不过儒者中最早直接提出并系统论证“良心”的是孟子。
良心的存在与否,历来是道德哲学领域内争论不休的一个怪问题,甚至在当代新儒学家内部也有着截然对立的主张。据说有一次冯有兰先生访问熊十力先生,熊对冯说:“你说良知是个假定?这怎么可以说是假定。良知是真真实实的,而且是个呈现,这须要直下直觉,直下肯定”(转引自[美]傅伟勋著:《儒家心性论的现代化课题》(上),《从西方哲学到禅佛教》,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 240━241页)。结果冯氏木然,不置可否。显然冯先生不同意熊的观点。 熊氏说良知是个实在,在不断地呈现,这要靠直觉体证。熊的观点基本是来源于孟子 、 陆九渊 、王阳明等心学家和新实在论的讲法,然而早在孟子,其良心存在理论并不只是“呈现”及其描述而已。
孟子坚信人有良心。他说:“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告子》上)在孟子看来,人心有不仁不义,人有丑恶不善的行径,非但证明不了人没有良心,反倒说明是良心被损伤谋害了。
孟子从以下几方面论证其良心存在说:首先良心是自然发生 、任何人都有的。孟子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这样讲自然不等于说良心就是童情童心,但他确实认为后天功夫只是对某种心性的扩充、 加工,使之成熟而已。 有趣的是孟子把良心的守护寄托于“存夜气”──他的“浩然正气”的生命哲学观本质上是一种唯意志论色彩浓厚的道德心理体验。从这个角度看,孟子至少是一个道德意志论者。其次,良心是直觉体证,孟子的良心与“良知”联系紧紧如一,他讲的良心既是天赋所与的道德生命之根,又是道德直觉能力。他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正是如此,所以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心性天道是统一的,人的道德自我的扶植发展过程,不外乎就是尽心尽性知天事天。这里的“尽”、“知”实际所指的不是思辩和经验认知过程,而是直觉反思过程。对于孟子来说,“认识自己”,即“反求诸己”的确切意义就是体会良知、悟证良心。再次,良心出于善的动机或者出于纯粹价值理性信念。孟子可谓是儒家义务论道德心理学思想史上最彻底的良心论者,因为他的良心是他至高无上的信念乃至可以说是其信仰所在。这从他的人性论上可以看出来。孟子坚定的主张人性善。道德是关于善恶的抉择,孟子把社会道德内容放进了人性理论,这说明他所谓的人性论,实质就是道德论基础。善本来是个伦理学的价值观念,当把它表达到人性本质中去,使之上升为绝对价值、终极价值,把它与人性结合成为“人性善”命题时,实际上已经是关于全部人生价值的一种信仰陈述形式了。这一点上孟子显得十分极端,然而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恰恰是这一点标志着孟子为最彻底的儒家,儒家的历史作用最积极的一面、对社会最诱人的一面正是人性善论。孟子之后的儒家极少有不割裂性理与人欲,在人性论上不拖泥带水的思想家。在孟子的思想中,人性善的担负者就是良心这个道德主体,良心贯通个体道德心理性理共相本体。鉴于孟子的良心站有内在信仰的高度,我们凭着智性的哲学分析、逻辑的论证方法来讨论它似乎是矢不中的了,这里需要道德心理学认识和分析方法。宋明理学家大多依“十六字心传”(“十六字心传”,指的是伪《古文商书·大禹谟》所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十六字对宋以后儒家影响极大),摒弃“人心”,讲“道心”方是良心,反映了他们对孟子良心理论的疏离疑惑,陆王学派主张人无二心,良心是一,良心是生机勃勃的宇宙精灵,捍卫了良心理论。
孟子的良心有哪些特点呢?一则良心是内在的,是人所固有的。孟子拨四端之绪来做为支证,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人丧失了四肢只是个肢体残废,然而丧失了“四端”,就是非人了。因为“仁义礼智”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性与社会性、个相与共相统一的本质标准,所以他说:“人皆有不忍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齿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仁义礼智这心性的四个要素,“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
二则人人都有良心,良心之于人类是普遍的、平等的。良心乃是“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上),所以有子说:“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孟子·公孙丑》上),照这样的说法,人皆可以为尧舜,而且如果反向:十恶不赦的歹徒是否有良心?孟子必定肯定地答复你:有。孟子以为富贵显严并不标明其人良心的过人,因为良心天赋平等,所谓:“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和孔子一样讲小人君子之辩,他的讲法是依据良心的稳固与否:“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而小人不能自觉地保守其道德理性的“大体”(《孟子·告子》上),放失本然良心。孟子申辩说没有外在的仁义,仁义都是兼有社会客观性而内在于人心的法则,连舜也只不过是“由仁义行,非行仪仁也”(《孟子·离娄》下)。即舜只不过自觉顺着仁义心性行动,而并非是他造作了仁义。
三则良心虽根底深厚,但尚待操存培植。既然良心具现如照,为何总见歹徒姿肆,小人猖狂,比比皆是?“恶”从何而来?孟子面对这种情况,还是为良心抗辩:“乃若其情 ,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 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上)。打个比方,“五谷者,种之类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因此,良心既可能顺利成长,也可能耗损或复蒙,所以一定得有个存养的方法和依法存养的功夫。方法和功夫实是统一的。他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