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在搞城镇建设规划时,为了整齐划一、美化环境,要求临街房达到一定高度。个别领导干部许诺说,只要群众建房达到要求的高度,政府就给予补助。然而,临街群众按要求建好了房,政府给的钱却比许诺的少很多。群众在多次上访没有回音后,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政府败诉,补偿群众损失。
时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个别领导干部在制定、实施政策时,不能依法行政,往往自行其是,甚至屡屡出尔反尔、失信于民,使本来出发点良好的惠民政策人为地变成了悬在半空得不到落实的“空头政策”。这既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威信,也造成了干群之间的矛盾,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不满。
“空头政策”现象的发生,既折射出一些政府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权力本位意识浓厚,心中没有群众的位置,认为群众应无条件服从行政指令,政府可以随便应付群众,也显示了个别领导干部缺乏起码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既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也影响着社会风气。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信息渠道的畅通,群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也越来越善于运用法律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给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提出了很高要求。各级政府只有树立法制意识,对群众诚实守信,才能有效行政,履行好职责,也才能树立起党和政府的威信和良好社会形象。
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又要增强诚信意识,言必行,行必果。制定政策、出台文件前,要深入群众、仔细调研、听取意见,使政策、文件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有延续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出台后,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许诺群众的事,就要不折不扣地兑现,这样群众才会相信党和政府,把干部当成自己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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