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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五种”意识 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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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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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着党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关系着事业成败。当前,我市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五种”意识。
一要增强服务意识。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就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服务意识,为人民办实事、谋实惠。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服务意识最根本的是要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国尽职、为党建功、为民造福,而不能为“一己之利”、“一家之利”服务。特别是在涉及民生问题上,要尽职尽力为人民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形成为民之风。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
一个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有一份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增强责任意识,就是要党政领导干部牢记肩上的重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把思想集中到干事业上,把精力凝聚到做实事上,把功夫施展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卓有成效地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现实生活中有少数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漂浮,不是脚踏实地地工作;习惯做表面文章,热衷搞路边工程、形象工程等“花架子”,不愿深入基层做调查研究。因此,要求各级干部养成“严、深、细、实”的良好作风,深入基层实际,发现问题,开动脑筋,探索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思路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拒腐防变的能力,形成务实之风。
三要增强廉洁意识。
廉洁从政,一是处事出于公心,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二是为人严于利己,洁身自律,不损公利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意识,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和政绩观,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找问题,利用榜样力量激发自身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思想上牢固筑立反腐倡廉的防线。总之,要综合运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形成廉洁之风。
四是增强节俭意识。
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节俭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而不能奢侈浪费,为一己之利而耗费民财民力。作为执政党,尤其要把增强节俭意识提高到政治高度来对待,明确浪费乱政,浪费败德。当前各种奢靡之风非常盛行,修建豪华办公楼,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借各种名目游山玩水,借考察之名出国旅游等,这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对公共财产的浪费和侵占。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政府要带头树立节俭意识,确保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要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等,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节俭意识,以俭养德,以德养政,形成勤俭之风。
五要增强法治意识。
在法律上,官与民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重人治轻法治”、“官为贵民为轻”等观念的影响,有的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一讲依法治理,就把治理的重点和对象放在老百姓身上,只想让老百姓严格守法,把老百姓管住,而自己则是居高临下的执法者、管理者,这都是中国传统政治官贵民贱观念余毒的表现。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我国的治国方略,这就需要领导干部特别增强法治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严格律己,形成守法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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