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林(1911-1975)出生于一个雇农家庭,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1951年10月带头组织互助组。1952年带头成立了海淀区第一个农业高级社,曾任四季青人民公社副主任。
李墨林在五十年代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他经常慷慨帮助有困难的社员,办社初期曾腾出家中并不宽裕的住房,招待一二十人吃住几个月。在建社投资作价时,有意压低自己生产资料的价格。他把上级发给的奖品放到社里公用,所得的外出讲课费、开会补助、稿费等也全部交给社里。外出回来,经常不进家门先到队里,看到有什么活就主动干起来。他克服传统观念,无保留地向青年社员和兄弟单位传授生产技术,提供优良品种。他多年从事温室蔬菜生产。
50年代初,就选育出优良品种“北京刺瓜”。还多次改进温室结构和设施。
他领导的互助组、合作社,蔬菜产量、品种、质量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市、区生产先进单位。他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风貌得到周围群众和各界人士赞扬和敬重,而他自己讲“我不是专家,我是砖头,为社会主义大厦加砖添瓦呀!”由他任社长的四季青农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1955年度全国农业增产模范单位。
1964年12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6年2月,当选为北京市贫下中农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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