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
8月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负责同志赴山西、内蒙古对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进行专题考察,并提出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建议。
1995年
“二片”地区
9月10-12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在北京市平谷县联合召开“二片”各省教委、财政厅处长会,布置“工程”工作,抢种“二片”地区做好“工程”规划。
9月14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进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的通知》(教财[1995]71号),确定“工程”中央专款分配额度。
11月28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成立项目管理组、项目办公室、项目专家组,确定各亩职责和工作制度。
12月8-11日 “工程”项目管理组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讨论项目规划与管理若干问题,制定工作计划。
12月26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印发《关于制定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款项目规划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教财司[1995]237号)。
1996年
“二片”地区
1月15-21日 项目专家组召开会议,对各项目省所报规划进行评估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1月30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召开项目省教委计财处长会议讨论项目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重新修订规划。
2月15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印发《关于进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工程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教财司[1996]27号)。
3月1-8日 项目管理组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省项目规划修订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
3月15-21日 项目专家组对项目省修改后的规划进行复审。
3月19日 项目省就本省“工程”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情况与项目管理组及专家组交换意见并进行答辩。
4月19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财[1996]35号)。
5月7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李庄清副总理与项目省负责同志座谈。
7月5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下发《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土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司[1996]115号)。
8月5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下发《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设备和图书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司[1996]129号)。
10月18日 开展项目省自查活动,要求各地就1996年“工程”资金落实、学校建设及项目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自查。
“三片”地区
8月14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进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三片”地区试点项目规划和可行件研究的通知》(教财[1996]68号)。
5月25-6月10日 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试点工作进行前期考察和论证。
8月25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召开牧区“工程”试点现场会。
12月2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印发《关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三片”地区试点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教财司[1996]184号)。
1997年
“二片”地区
2月18日 聘请“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特约巡视记者,发挥新闻单位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4月3日 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省“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月17日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在京举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二片”“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明显成效。
5月21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印发《关于部署“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片”地区重点工作的通知》(教财[1997]43号)。
5月25-27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在湖北广水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二片”“工程”实施的经验,实地考察项目学校的建设情况。
12月8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和《中国教育报》社在《中国教育报,开辟专栏,联合举办“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题报道,
12月8日 “二片”“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为保证顺利完成“工程”目标,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有重点的全面自查。
“三片”地区
3月11日 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在广西田东召开会议,介绍、交流贫困山区办学经验。
7月25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在新疆伊宁召开“工程”“三片”地区规划部署及培训工作会议。
8月18日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关于进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三片地区”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教财[1997]55号)。
1998年
“二片”地区
7-9月 项目省自下而上开展全面自查,并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10-11月 项目专家组赴各项目省对“工程”完成情况和自查、验收结果进行现场抽查。
11月23日 根据各项目省自查情况及专家组抽查结果,确定“二片”地区项目省“工程”奖励方案,并下达奖励经费。
“三片”地区
4月6日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三片”地区)项目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财[1998]5号)。
5月7日 教育部、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三片”地区项目责任书签字仪式,李岚清副总理在中南海与“三片”地区项目省(区、兵团)省长(主席、司令员)座谈。
11月 专家组对部分项目省区“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12月2日 根据专家组检查情况,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抓紧落实“三片”地区“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资金的紧急通知》(教财[1998]27号),要求“三片”项目省必须严格按“工程”项目责任书落实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