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下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
《指导意见》指出,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重要活动之一,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全省系统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履行职责,勇于争创一流业绩,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意见》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筑牢坚强堡垒、打造先锋队伍、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题,以“建六型机关,创文明单位,做人民群众健康忠诚守卫者”活动为载体,坚持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强基层,抓党建、促业务,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要求。
《指导意见》强调,全省系统各级党组要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协调指导;要运用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争当优秀党员,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推广活动经验,发现先进典型,使创先争优活动贴近实际,突出特色,扎实推进,常抓不懈;要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地方党委领导与系统指导的关系,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