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革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1987年12月1日上午,深圳市首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先河,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一块面积为8588平方米的地块50年的使用权。44家在深圳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了这场拍卖土地的角逐,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的最高价中标。
第二次“革命”: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1998年2月6日,深圳市政府68号令在全国首次确定: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第68号令这样写道:“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是市政府今年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不仅对增加依法行政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有着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加强土地使用权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获得土地出让的最佳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中则明确提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加油站用地等所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一律按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特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适用本规定。”自此开始,继“动地一槌”之后,深圳再次在全国首创了经营性用地一律以市场化方式出让的基本原则。
第三次“革命”: 工业用地挂牌出让
2005年9月25日,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向社会公布《深圳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表示规定实施之后深圳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将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2005年12月20日上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举行了一场不同寻常的土地挂牌、拍卖会,成功出让位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内的一宗工业用地和工业配套宿舍用地,首开公开出让工业用地先河,此举被誉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域的“第三次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