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湖南4郡的首要之区长沙,在政治军事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孙权曾将长沙的湘水以西和以东地区分设长沙西部都尉和长沙东部都尉,即另外划出两个军事防区,以加强长沙的军事力量。孙吴名将程普、名臣张昭之子张承即曾任长沙西部都尉之职,潘浚、步骘、吕岱等一批后起将领也曾统带重兵,驻守长沙,以镇压长沙以西“武陵蛮”和南部“越夷”的反叛。
孙权称帝建立吴国以后,湖南的行政区划发生了较大变化, 由原来的4郡划分为南郡、武陵、零陵、桂阳、长沙、临贺、天门、衡阳、湘东、昭陵10郡,隶属荆州。257年(吴太平二年),孙亮“以长沙东部为湘东郡(治翻县,即今衡阳市)、西部为衡阳郡(治湘乡县,今湘乡县西)”。当时,孙吴还分益阳县南部之地置一新阳县,即今宁乡县地,属衡阳郡,设治所于伪水上游之地今横市 镇北,此为宁乡县设县之始。原来专为防御刘备势力的汉昌郡则不复出现了。265年(吴甘露二年),孙皓又分长沙郡的安成县(今属江西省)及豫章、庐陵2郡的几个县,设立安成郡。长沙郡的辖境被进一步缩小,终吴之世,共辖临湘、测阳、恢、醒陵、罗、 吴昌(汉昌改)、建宁、下集、蒲沂等9县,包括今长沙、岳阳、株洲 3市地以及今属湖北的通城、崇阳、蒲娇3县(市)地。
从219年孙权夺取长沙到280年西晋灭吴,孙吴统治长沙60年。由于自晋以后连年战祸,天下乱离,版籍荡然,三国时代特别是南方孙吴的文献资料传世极少,因此人们对于孙吴时期的长沙知之甚少。1996年10月,长沙市区中心五一广场走马楼的一处古井中,却神奇地出土了大批三国时代孙吴的竹简和木犊,达若干万片,从而为我们了解孙吴统治下的长沙,提供了大量极为珍贵的史料。
从目前清理的一小部分来看,这批简胰明确载具了孙吴的纪年嘉禾元年至六年(232—237年),即孙权称帝后的最初几年。其内容大致可分为券书、司法文书、丁口版簿、名刺、帐簿等几个方面,涉及东吴长沙郡以及吴国的政治、军事、司法、经济、文化、地理……是当时长沙郡的官方文书档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在政治制度方面,根据这批简犊记载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名称和地方职官属吏的名称,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长沙郡,上有州,下有县、乡里,反映了孙吴时代的行政体制。其官吏的设置,除行政长官外,长沙郡属诸曹的设置已经颇为全备,有掌“选署功劳”的功曹、管赋税的田户曹、管造船的船曹;有负责由贮租米、布帛的仓吏,收贮租钱的库吏。县以下的乡也设有属吏,简胺中就出现了“东乡劝农掺”、“南乡劝农撮”的名称。此外,还有“司马”、“关丞”、“仓田曹”、“录事”等。
走马楼简胰中还有不少关于司法的文书。如木胰:
“南乡劝农椽潘琬叩头死罪白:被曹撤发遗吏陈晶所举私学口口诣廷言案,文书倚一名文,文父广奏口本乡口户民不为遗落。口口黄薄审实,不应为私学。口曹列言府。琬诚惶诚恐,叩头,死罪,死罪。诣功曹 十二月十五日庚午白。”
“东乡劝农椽殷连被书条列州吏、父兄人名、年纪为薄,辄隐核乡界。州吏三人、父兄二人蹉踵口走,以下户民自代。谨列年纪以审实,无有遗脱。若有他官所觉,连自坐。嘉(禾)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破 保据。”
据《后汉书·百官志》本注,县署诸曹,“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以上两则,虽然因个别文字已难能辨认,但显然可知是两起关于文化教育与经济案件的审理、申述和复核。孙吴开国之初,重法令,“有刑罚以威小人……不欲使有犯者,”也于此可见。
有关经济方面,包括土地赋税、财政开支、钱物供奉调拨、职官傣禄等各方面的制度及其实施,在简陵记载中最为丰富,也最有价值。如佃田租税卷书木简:
“旱丘男子黄郡佃田八叮凡甘一亩,皆两年常限。其十五亩旱则不收布。定收六亩,为米七斜二斗;亩收布二尺,凡为布一丈二尺,准入米七斗五升。六年正月十七日付仓吏张曼、周栋。其米七斛二斗,五年十二月甘日付仓吏张曼、周栋。其旱田不收钱,熟田亩收钱八十,凡为钱四百八十,五年十一月付库吏潘顺。嘉禾六年二月二十日田户曹吏张惕校。”
以上可见,农民黄郡佃种官田21亩,其中旱田15亩租税概免,熟田6亩,每亩纳米 l斛2斗、布2尺、钱80。当时江南种植水稻,每亩产量约为汉斛3石左右,合今6斗左右。黄郡所种6亩熟田,产量可得汉斛18石左右,而纳米(包括以米代布)约2斛,税率较低。《三国志·吴书》记载,孙权称帝后,重视农业,体恤百姓,234年(嘉禾三年)曾下调:“兵久不缀,民困于役,岁或不登,其宽诸速,勿复督课。”是合符史实的,长沙走马楼简胰的出土也使之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