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工作,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近日向社会公开“司法为民八项承诺”,旨在强化立案法官以民为本的意识,做到“常怀亲民之心,力行便民之举,多办利民之事”,积极展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将该项措施制度化,制定《电话预约立案办法》,设立专人负责立案咨询及预约事宜。此外,进一步加大配套措施的制定,并与诉前调解机制相结合,尽最大可能减轻当事人讼累。
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将该项措施公示化,明确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及申请方式,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保障当事人顺利实现诉权。对立案困难群体实行“快速立案绿色通道”,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日立案当日转入审判或执行程序,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设立优先立案窗口:将该项措施延伸化,制作“优先立案”告知牌放置于窗口,在老、弱、病、残、孕等社会弱势群体前来立案时,由专人负责诉讼引导,由优先立案窗口法官进行立案指导。对于符合诉费减免缓交条件的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群体纠纷专项化解:采取专人专案的形式负责群体纠纷的化解。群体性纠纷的化解以诉前化解为主,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案情,及时与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召开案件协调会,进入诉讼程序的采取“审执衔接”的形式进行流程化办理,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效果。对于重大群体性纠纷采取院长督办的形式,确保案件质量。
诉讼风险一次告知:将该项措施细致化,结合立案庭实际工作情况制作诉讼风险告知书发放给每位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明确告知其在参加诉讼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提醒当事人以更审慎的态度对待诉讼,依法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制作“起诉须知”等宣传展板,向当事人普及诉讼基本常识,引导当事人合理参加诉讼。
实行诉前调解机制:将该项措施深入化,制定诉前调解制度和诉前调解工作流程,主动开展司法协调,化解矛盾纷争。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调研,并与其他有关单位交流研讨,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特点制定诉前调解工作预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将诉前调解工作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采取引入专业人士特邀调解、引入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参与调解等方式,探索建立诉前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
有访必接、有疑必释: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做到“有访必接、有疑必释”。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堵压,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群众的答疑释法工作,对合理诉求要及时与相关审判庭室联系,帮助群众予以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要积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的首问负责制。
带案下访、领导约访:改变传统的信访工作模式,建立院长“约访”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的信访老户,由主管院长主动约访当事人,由承办人主动走访当事人,采取双向互动的形式,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走访,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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