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探索推行“关爱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关爱司法”开展以来,该院立足“东方土壤孕育出的充满关爱的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模式”的价值定位,启动了“关爱工程”(12345工程),用关爱传递法治的精神,让司法彰显和谐的本义。“关爱司法”开展以来,该院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2007年13.6%下降到了6.3%。
一、依托一个基地
依托一个基地,即由该院牵头,联合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未委会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的崇文区“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工作基地”(简称“关爱基地”),多管齐下,筑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火墙”。
二、做好两个延伸
做好两个延伸,即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向前延伸”即认真做好社会调查工作,聘用社会调查员,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案件判决的重要依据。“向后延伸”即认真做好分流安置工作,联合区未委会、区教委、区司法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缓刑犯重新融入社会。
三、打通三条通道
打通三条通道,即教育挽救通道,法律援助通道,社会救助通道。对未成年犯,该院牢固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司法审判的过程作为教育挽救的通道。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犯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法律权益的保护或因生活不继而再次踏上犯罪的道路。
四、筑起四道防线
筑起四道防线,即筑起自身防线,家长防线,学校防线,社会防线。通过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强化“四道防线”的防范意识、防范能力和防范效果。
五、落实五件实事
落实五件实事,即为每名失足少年建立一份矫治档案,把进入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程序的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罪前表现,犯罪原因和条件,审教的历程和措施,审判后的处置,以及重新回归社会的帮困解难等等,列入档案,进行历史地、客观地、科学地记录;每年召开一次帮教会或联谊会,对在押的未成年犯罪人进行集中帮教,帮助他们痛改前非,早日回归社会;定期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未成年人和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一次回访,及时了解帮教情况和未成年人思想动态;每年向在押的未成年犯罪人发出一封信,鼓励他们与昨天诀别,重塑自我;向每名未成年犯罪人提供一本好书,引导他们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增强思想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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