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文区同时出台5项新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其中,为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达50万元,同时,还扩大了创业贷款适用对象范围和贴息项目范围,在一程度上填补了本市现有创业政策中的空白。
据介绍,为鼓励更多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并培育出一批创业者,崇文区设立了创业者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主要是用于为进一步改善微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缓解融资困难,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存活率,起到通过创业提供一批岗位、安置一批失业人员,并活跃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创业者发展专项资金的主要使用形式是创业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微利项目扶持。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崇文区新政策规定的贷款对象除市里规定的失业、创业大学生人员之外,还适用于崇文区创业培训班的合格学员、辖区内开办企业的私营企业主以及崇文创业者俱乐部分部成员。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人员可申请5万元以上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崇文区财政进行贴息。其中,最高贷款担保额不超过50万元。但是制度规定,每5万元贷款担保须安置2名以上人员就业。对崇文区的创业者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申请市小额担保贷款但所申请项目不属于市级财政贴息范围的,也由区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据悉,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再安置2名及以上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安置年度将给予一次性2500元的创业安置补助费。
辖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崇文区城市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最长给予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崇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升级职业培训补贴:包括零就业家庭劳动力、“4050”人员、享受低保人员、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残疾人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过一次市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后,可再免费参加一次比市再就业培训等级更高一级的技能培训,或者本区经济建设和公共事务发展所需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区级财政对培训学校予以补贴。
崇文区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每人只能累计享受一次就业补助,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补贴金额第一至第三年依次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60%、80%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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