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区检察院院以实施规范化管理体系为龙头,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并着重从四个方面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坚持领导带头、突出重点,提升教育培训的效果。崇文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到教育培训规划中,做到高点定位、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在搞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打牢青年干警的思想基础。党组理论中心组始终站在学习的最前列,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并通过搞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青年干警中开展“我为崇检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引导青年干警在工作中创造业绩和实现人生价值。
二、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探索新的执法理念。通过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的意识,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建立起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正问题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使干警的法律监督服务水平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机制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心理学知识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切实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坚持以案析理、正反教育,提高法治理念指导实践的能力。崇文院紧密结合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以案析理活动,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结合“七一”等重点时期开展表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指导检察实践的行动指南和基本准则。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加大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力度,对重点案件逐件督查,对一般案件进行抽查,不断拓宽检查方式,结合目标量化考核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督查行为。
四、坚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开展为民实践活动。崇文院以各街道办事处为重点,由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各街道,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围绕基层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课题广泛开展调研实践活动。动态化开展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体系的要求,准确掌握人民满意度测评结果,使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更加常态化和科学化。建立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征求意见常态机制,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听取工作汇报、观摩法庭庭审等形式,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利用女检察官宣讲团、法律志愿者“维权岗”、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职能宣讲进社区、崇文区市民学校等载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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